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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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千秋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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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旭日24339
隨著經濟發展財富不斷增加、多少兄弟姊妹因遺產繼承鬧糾紛、撕破臉皮、老死不相往來!
提醒一些老年人、在必要時間、必要階段,有預防性的做好遺產分配、及早立遺囑!
根據繼承法規定、遺囑並不是必須公證才有效!遺囑形成五種:
公證遺囑!
自書遺囑!
代書遺囑!
錄音遺囑!
公證遺囑並非是唯一的方式、但是經過公證的遺囑效力最強!
立遺囑時應注意的問題:
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
立遺囑人必須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立遺囑人必須處分本人的合法財產!
立遺囑人立遺囑時的見證人是完全行為能力的人、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
遺囑的處理是一個很複雜的事情、在司法實踐中、人民生活中即要有合法性,又要符合道德習慣才對!可是往往出現一些只符合法律、卻傷害了一些應該受益人!
繼承法急需修改!還一個公平的社會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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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新天使
二人自願將父母以後的房子,自願由二人承擔並承擔並自行解決各項問題,不公證可以嗎?法律上的可以不公證,但實際上是不允許的。
遺囑首先要合法才有效。公證,只是讓遺囑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繼承人之間發生矛盾,可以先執行遺囑繼承。不服者,可以另行起訴(起訴應該也是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