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寒江雪

    如果是因為原則問題,曾經互相心都傷透了。那還是算了吧,就不要在一起了。如果不是因為原則問題。只是因為一些家庭的小事衝動而離婚的。過後離婚後大家都冷靜下來都想明白了。覺得曾經還是最好。那沒問題,應該是可以在一起的。

  • 2 # 使用者2062225808134

    既然是前任肯定有諸多不合適在一起的地方,假如是僅僅因為現在是單身我覺得這個問題男女有別,男士願意,女士未必

  • 3 # 鬱悶的老王

    你好,我是一名剛離婚的靠近中年的八零後,既然選擇離婚那肯定是過不下去,有很多的原因,選擇離婚是所有問題最後的爆發,實在無法再繼續,就算再在一起也找不到當初的感覺了,以前的問題還是會出現,無法避免,當然,婚姻最主要的一條可能有很多朋友會忽略,那就是價值觀,價值觀決定了兩個人適不適合在一起

  • 4 # 小小桐

    衡量分手的原因,冷靜的思考。如果衝動的分手後,發現還掛念對方,那可以考慮複合。如果是原則性問題、三觀確實不合。那就不考慮了,即便在一起也還是痛苦

  • 5 # 琳琳

    不考慮,既然分手肯定是不合適才分開。假設複合重複的問題還是會一而再再而三的輪迴。沒意思還不如再沒有遇到對的人之前還是單著好

  • 6 # 積極的葡萄Q

    如果是我的話我不會回頭。

    第一點,我始終認為破鏡不能重圓,我是一個專一的人,如果我們分手了我的內心是無法再去接受對方的。畢竟分手對我造成的傷害我無法去撫平。

    第二點,不管分手的原因,經歷過分手就和離婚差不多,在我看來兩者本質無區別,就是一個有證一個沒證。都到這地步,我想我們不合適吧。如何合適再怎麼著也不會分手的。

    第三,我是一個自信的人,不認為離了他就找不到更好的人,倘若我點背找不到對的那個人的話,一個人也很好,何必去束縛自己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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