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魔力鳥123
-
2 # 大帥商標100問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是10年,自“核准註冊”之日算起。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如果需要註冊已經過期的商標,需要注意兩點: 1、該商標已經到期且已過了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任然可以續展) 2、註冊商標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注銷之日起1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
樓上朋友回答很標準了
規章制度是規章制度,目前商標註冊很便宜,如果這個商標對你特別重要,可以在他過期那天就準備好相關材料 ,在此商標過期第二天和過期一年後的第二天就提交商標局,夢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原來得商標持有人在六個月忘記了商標續費這件事呢 你註冊成功的可能性就增大很多了!滿足兩個條件 你很需要這個標,你不缺這點錢!那就去試試吧!
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寬展期內不能續展,而且未續展的商標有一年的保護期,需要考慮一些因素,進行專業的評估才能製作一個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