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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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似曾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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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憂霧憶風
這個責任比較明確,機車付主要責任,讓行問題,應該從兩方面考慮,不能把車主一棒子打死。我覺得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機動車必須讓行,有紅綠燈的地方應該按照交通指示燈行駛,還有讓行時,機動車切勿急剎車,防止後車追尾,應該保證行人安全和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讓行,畢竟任何一方出事故都不是讓行的初衷。機動車在透過前方人行道或路口時,應提前減速,避免不必要的事故。
追尾事故,還應根據當時汽車和機車的車身位置來進一步判斷,明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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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流星wo
這就要看交警怎麼判了,本來綠燈是我們汽車通行的,可出個交小車要斑馬線讓行人,所以你剎車,倒致後面機車剎不住撞上來了。我覺得行人有一定的責任,還有就是機車也有一定的責任,跟著太近了速度過快,才倒致剎車剎不住追尾的。所以我覺得行人和,機車負同等的責任。
應該是機車的責任,機車也屬於機動車,機動車在行駛時應該和前車保持距裡,在紅綠燈路口,在剛起步的時候應該不是很快,你為了讓行人而剎車,被機車追尾,說明後車和前車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劇裡,所以說應該屬於機車的責任 ,具體情況還是要看交警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