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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悠閒人吳紅老倪膏藥

    不行,分遺產時都是健康的,各自分得屬於自己的一份,多年後,有人病重,需要救治,出於親情關係,可以協商,各自從分得的遺產中拿出一部分,救人,畢竟是家裡人,錢沒有啦可以再賺,人沒有啦就什麼也不存在了

  • 2 # 自信檸檬1U

    不合理。既然八年前已經分配好了,那就是以合同的形式成立了。不能因為一人得重疾以前的就不算了,那就相當於毀約。那還要協議幹啥。當然,大家都是姐妹可以幫忙。如果有兩人得病,都要求重分遺產,那不就亂了嗎?

  • 3 # 珍兒緣

    我覺得不可行,因為什麼呢~~當時分配財產時沒有提到這一塊,也可能沒有考慮這一方面,每個子女都是公平的,都應該有一份財產,既然當時分配好了~~法律上講都生效的。一個子女不幸得了重病,那另外也可能會得重病~得病就可以重新分配財產,那會出現子女們都得一次重病,那不就亂套了。不幸一子女得重病了,處於同胞兄妹們可以以贈予的方式送給對方~另外,平時買好重疾險和醫療險的保障,當風險來臨時,也不會那麼的無助和寒心~保險公司會根據情況解決問題,在金錢方面,跟財產比,我覺得保險公司更靠譜些。

  • 4 # 保哥說事兒

    我認為可行,因為協議分割遺產只是協議,不代表法律效應,他們沒有去法院公證,如果八年前她們去法院都簽字了,那就在於協商了,看兄弟感情了,沒有公證我覺得可以,話又說回來,父母都已經去世多年了,兄弟手足情誰多誰少能怎麼樣呢?何況還有病在身呢,條件好的就少拿點,甚至不拿,條件不好的就多拿點,兄弟情比金錢要重很多,只要擺平家裡的老婆就行了,兄弟情到啥時候都分不開,主要在媳婦,媳婦通情達理怎麼的都好辦,媳婦不通情達理就在於引導,一般分遺產都是由贍養老人多與少入手,贍養的多一點就多得點,贍養的少就少得點,這個正常,可是現在兄弟病重就不能那麼分了,還是看病要緊,錢畢竟是身外物,錢多就多花,錢少就少花,沒有就不花,又能怎麼樣呢?還是以兄弟情為重,等弟弟好了,賺多少錢都是哥哥的,誰還不懂感恩呢?誰還沒有個良心呢?知恩圖報,朋友之間都懂,何況兄弟呢,所以我認為可以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各位,你們第一個影片,都有多少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