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管飯。
以清朝為例:
河南省馬伕內有馬伕遞送公文馬牌探馬等項名目。工食。每名各日給銀四分五釐。摃轎伕。工食。每名各日給銀四分五釐。走遞夫(驛卒同)。工食。每名各日給銀四分五釐。獸醫。工食。每名各日給銀二分。系在額設廩糧銀內動支。餘銀全為廩糧之用。塘丁。工食。每名各日給銀五分。
驛卒(也叫驛夫、郵兵)以此在沿途購買飲食補給,也可以如衙役差人自帶乾糧。不過憑藉體力沿路奔波,體能消耗極大,這點錢對驛卒來講實在很不夠吃,更是很難養家餬口,再遇上偶然遞送超時被上官責打就更加入不敷出了,所以往往有驛卒飢困交迫致死的情況發生。所以,有些地方只有“人窮而為驛卒”。
但相對來講,驛站在古代是軍事機構,受到朝廷的格外保護,不允許無關人員擅自呼叫驛站人員馬匹,朝廷也常常要求各級官員非軍事要務,出行不得佔用驛站資源,所以在比較清平的時代,作為驛官驛卒其實能比較少的和貪官汙吏扯上關係,對沒有一技之長的窮苦人家也不失為一樁過得去的差事。乾隆十四年朝廷就頒佈法令:
欽差大臣、及鄰省督撫、經過地方。如有擅動驛馬。探報迎送。有累驛馬者。降二級呼叫。容隱不舉之上司。降一級呼叫。
由此可見對危害驛站本質工作的懲罰力度還是很大的。
一驛換一馬。
文書、軍務急件在驛站之間傳遞,可以不必換人,但每過一驛(途徑的驛站明清時也稱為“腰站”)必須換馬,以免馬匹勞累死耗。若是南方水路,則改馬為船,由水手送其前行,至陸路再換馬匹。
按唐律:
諸乘驛馬輒枉道者,一里杖一百,五里加一等,罪止徒二年。越至他所者,各加一等。經驛不換馬者,杖八十。
規定總是會被打破的,雖然這個規定為後代所承襲。對於換馬的要求,有不聽此令的驛卒累死馬匹須予以賠償,如有賴賬將予以嚴懲;有某些驛站馬匹或數量不足,或體態羸弱,前站的馬匹常會被其強行留用;而某些驛站只管自家馬匹,對於其他驛站送來的多餘馬匹不予照顧,又導致一些馬匹傷病死亡,給整個驛遞系統帶來的是根本性的損傷。
清朝直隸總督王登聯針對這個現象曾上奏計策說:
畿輔之驛。衝煩實甚。各州縣稱疲告匱者。申文日至。然其中應付艱難之事。勢所必有。而叢弊為害者。亦復不小。臣身在地方。聞見既真。謹將驛站之害晰陳之。一曰越站之害。凡緊急軍務。飛報捷音。若逢疲玩驛遞。馬匹羸瘦。勢不能不越站者有之矣。如平常差使。按程接替。乃積年驛卒。躲避支吾。不行應付。令其越站。至已越矣。或有倒斃馬匹。不肯償還者。認賠工料。復行掯賴者。直省交界之處。每每爭訟。除支應稽遲。強騎過站者。臣訪實重治外。察火牌刊字。原有不許越站之語。但習慣忽略。慢不經心。請敕兵部將火牌稍寬其紙。另刊一奉旨不許越站。違者參處之木記。印於火牌之首。該州縣驛遞照牌應付。越站者。申報督撫題參。如州縣驛遞。如州縣驛遞。誤於應付者。察明參處。斯亦除越站之一術也。
能跑多塊跑多快。
驛站是專門遞送官府文書和軍事情報的專門機構,所以責任重大,必須儘快往返送達,如前唐律所規定的,繞道會被實施杖刑,若送達太慢也會受到嚴厲懲罰。
往往一紙官符,急於星火,逾時刻則呵斥,隨之鞭笞加之,甚且羈其身於囹圄,而必窮餓以死。
具體到每個朝代的傳驛速度,今天的統計不是很確切,清以前一般維持在最高兩三百里一天的,偶然有達到四五百里,到清朝經過康乾數代,驛政進步很大,速度達到五六百里一天已是常事。
比如唐代,白居易說:從陝至東京,山低路漸平。風光四百里,車馬十三程。韓愈說:銜命山東撫亂師,日馳三百自嫌遲。只有赦書才有日行五百里之說。
康熙三十八年和四十七年的兩份公文顯示,驛傳速度的提升,確有可能是在清代才完成的:
○康熙三十八年覆準。直省赴京引見官有奉旨馳驛者。該督撫提鎮定限以日行二站為率。先將起程日期、並限何日到京。於文內宣告。即交本人親身報部。儻有枉道及無故逗遛者。查出照例議處。
○四十七年議準。內外緊要公文。皆交馬上飛遞。其最關緊要者。則於牌票註明。每日限行三站或四站。閒有限行五站者。約計亦不過四五百里。此等公文。原不常有。乃司驛各官。多致遲延。雖屬賓士不及。亦由催趲無方。及兵部查取職名議處。又多彼此推卸。嗣後遇有此等公文。司驛官將接收月日時刻。於號簿上填注。下站並給予上站回照。亦將何時刻接收之處書明。一有遲延。即可據此諮部。以憑照官文書稽遲之律。分別議處。
嘉慶以後則出現了“六百里奏摺”。歷史學家趙翼也針對這一現象表示:
凡機事慮漏洩不便發抄者,則軍機大臣面承後撰擬進呈,發出即封入紙函,用辦理軍機處銀印鈐之,交兵部加封,發驛馳遞,其遲速皆由軍機司員判明於函外,曰馬上飛遞者不過日行三百里,有緊急則另判日行裡數,或四五百里,或六百里,並有六百里加快者,即此一事,已為前代所未有。
時至今日,曾經部署全國的數千座驛站,絕大多數已經在近代化歷程中被棄毀,目前我們還能見到的陸驛還剩下河北懷來的榆林堡驛、雞鳴驛(也是一座具備軍事屬性的重要關城),水馬驛還剩下江蘇高郵的盂城驛、界首驛,蘇州的橫塘驛等等,其風貌多已殘破,即使已經列為文保單位也無法阻擋其衰頹的殘狀了。
以一首《驛卒行》結束此答吧~
驛卒行
鳩形鵠面充驛卒,乞兒挽舡救死骨。頹堤步步判窪隆,仰若登天俛若窟。
雨雪修塗足未停,樅金伐鼓驟雷霆。津吏奔程常恐後,動毆木挺逞威靈。
河邊高蓋擁前馬,傳呼聲震武安瓦。天上相聞有使星,官舫絡繹來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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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管飯。
以清朝為例:
河南省馬伕內有馬伕遞送公文馬牌探馬等項名目。工食。每名各日給銀四分五釐。摃轎伕。工食。每名各日給銀四分五釐。走遞夫(驛卒同)。工食。每名各日給銀四分五釐。獸醫。工食。每名各日給銀二分。系在額設廩糧銀內動支。餘銀全為廩糧之用。塘丁。工食。每名各日給銀五分。
驛卒(也叫驛夫、郵兵)以此在沿途購買飲食補給,也可以如衙役差人自帶乾糧。不過憑藉體力沿路奔波,體能消耗極大,這點錢對驛卒來講實在很不夠吃,更是很難養家餬口,再遇上偶然遞送超時被上官責打就更加入不敷出了,所以往往有驛卒飢困交迫致死的情況發生。所以,有些地方只有“人窮而為驛卒”。
但相對來講,驛站在古代是軍事機構,受到朝廷的格外保護,不允許無關人員擅自呼叫驛站人員馬匹,朝廷也常常要求各級官員非軍事要務,出行不得佔用驛站資源,所以在比較清平的時代,作為驛官驛卒其實能比較少的和貪官汙吏扯上關係,對沒有一技之長的窮苦人家也不失為一樁過得去的差事。乾隆十四年朝廷就頒佈法令:
欽差大臣、及鄰省督撫、經過地方。如有擅動驛馬。探報迎送。有累驛馬者。降二級呼叫。容隱不舉之上司。降一級呼叫。
由此可見對危害驛站本質工作的懲罰力度還是很大的。
一驛換一馬。
文書、軍務急件在驛站之間傳遞,可以不必換人,但每過一驛(途徑的驛站明清時也稱為“腰站”)必須換馬,以免馬匹勞累死耗。若是南方水路,則改馬為船,由水手送其前行,至陸路再換馬匹。
按唐律:
諸乘驛馬輒枉道者,一里杖一百,五里加一等,罪止徒二年。越至他所者,各加一等。經驛不換馬者,杖八十。
規定總是會被打破的,雖然這個規定為後代所承襲。對於換馬的要求,有不聽此令的驛卒累死馬匹須予以賠償,如有賴賬將予以嚴懲;有某些驛站馬匹或數量不足,或體態羸弱,前站的馬匹常會被其強行留用;而某些驛站只管自家馬匹,對於其他驛站送來的多餘馬匹不予照顧,又導致一些馬匹傷病死亡,給整個驛遞系統帶來的是根本性的損傷。
清朝直隸總督王登聯針對這個現象曾上奏計策說:
畿輔之驛。衝煩實甚。各州縣稱疲告匱者。申文日至。然其中應付艱難之事。勢所必有。而叢弊為害者。亦復不小。臣身在地方。聞見既真。謹將驛站之害晰陳之。一曰越站之害。凡緊急軍務。飛報捷音。若逢疲玩驛遞。馬匹羸瘦。勢不能不越站者有之矣。如平常差使。按程接替。乃積年驛卒。躲避支吾。不行應付。令其越站。至已越矣。或有倒斃馬匹。不肯償還者。認賠工料。復行掯賴者。直省交界之處。每每爭訟。除支應稽遲。強騎過站者。臣訪實重治外。察火牌刊字。原有不許越站之語。但習慣忽略。慢不經心。請敕兵部將火牌稍寬其紙。另刊一奉旨不許越站。違者參處之木記。印於火牌之首。該州縣驛遞照牌應付。越站者。申報督撫題參。如州縣驛遞。如州縣驛遞。誤於應付者。察明參處。斯亦除越站之一術也。
能跑多塊跑多快。
驛站是專門遞送官府文書和軍事情報的專門機構,所以責任重大,必須儘快往返送達,如前唐律所規定的,繞道會被實施杖刑,若送達太慢也會受到嚴厲懲罰。
往往一紙官符,急於星火,逾時刻則呵斥,隨之鞭笞加之,甚且羈其身於囹圄,而必窮餓以死。
具體到每個朝代的傳驛速度,今天的統計不是很確切,清以前一般維持在最高兩三百里一天的,偶然有達到四五百里,到清朝經過康乾數代,驛政進步很大,速度達到五六百里一天已是常事。
比如唐代,白居易說:從陝至東京,山低路漸平。風光四百里,車馬十三程。韓愈說:銜命山東撫亂師,日馳三百自嫌遲。只有赦書才有日行五百里之說。
康熙三十八年和四十七年的兩份公文顯示,驛傳速度的提升,確有可能是在清代才完成的:
○康熙三十八年覆準。直省赴京引見官有奉旨馳驛者。該督撫提鎮定限以日行二站為率。先將起程日期、並限何日到京。於文內宣告。即交本人親身報部。儻有枉道及無故逗遛者。查出照例議處。
○四十七年議準。內外緊要公文。皆交馬上飛遞。其最關緊要者。則於牌票註明。每日限行三站或四站。閒有限行五站者。約計亦不過四五百里。此等公文。原不常有。乃司驛各官。多致遲延。雖屬賓士不及。亦由催趲無方。及兵部查取職名議處。又多彼此推卸。嗣後遇有此等公文。司驛官將接收月日時刻。於號簿上填注。下站並給予上站回照。亦將何時刻接收之處書明。一有遲延。即可據此諮部。以憑照官文書稽遲之律。分別議處。
嘉慶以後則出現了“六百里奏摺”。歷史學家趙翼也針對這一現象表示:
凡機事慮漏洩不便發抄者,則軍機大臣面承後撰擬進呈,發出即封入紙函,用辦理軍機處銀印鈐之,交兵部加封,發驛馳遞,其遲速皆由軍機司員判明於函外,曰馬上飛遞者不過日行三百里,有緊急則另判日行裡數,或四五百里,或六百里,並有六百里加快者,即此一事,已為前代所未有。
時至今日,曾經部署全國的數千座驛站,絕大多數已經在近代化歷程中被棄毀,目前我們還能見到的陸驛還剩下河北懷來的榆林堡驛、雞鳴驛(也是一座具備軍事屬性的重要關城),水馬驛還剩下江蘇高郵的盂城驛、界首驛,蘇州的橫塘驛等等,其風貌多已殘破,即使已經列為文保單位也無法阻擋其衰頹的殘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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驛卒行
鳩形鵠面充驛卒,乞兒挽舡救死骨。頹堤步步判窪隆,仰若登天俛若窟。
雨雪修塗足未停,樅金伐鼓驟雷霆。津吏奔程常恐後,動毆木挺逞威靈。
河邊高蓋擁前馬,傳呼聲震武安瓦。天上相聞有使星,官舫絡繹來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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