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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熊大在越南

    在工作期間猝死的,用人單位應以工傷界定。按照當地的社會保障水平,進行一次性補償。

    這裡涉及到公司是否給員工購買了保險,因為是大額賠付,會存在不同意見,冷靜處理,爭取雙發利益最大化。

  • 2 # 王律講法

    員工在崗工作時,發病死亡,依據工傷條例的規定屬於視同工傷的情況,因此用人單位應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後死亡員工享受工傷待遇,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被撫養人的撫養費用等。

  • 3 # 活出不凡的自己

    最近幾年,員工猝死在工作崗位屢見不鮮,有的是因為工作強度大,加班嚴重,導致突發疾病;也有的是自身本來存在基礎疾病,工作期間突然發作,然後搶救無效死亡,這種情況下下用人單位要負什麼責任呢?

    一、視同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本案中,員工是在上班期間突發疾病的,屬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應當認定為視同工傷。

    二、工傷保險待遇。

    員工構成工傷死亡,其近親屬可以得到三筆錢,分別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和供養親屬撫卹金。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的資料,202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7412元,那麼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948240元。

    2、喪葬費。喪葬費的標準為上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這個在不同地方工作標準是不一樣的,在一線城市工作喪葬費會高一些。比如在北京,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1187元,喪葬費則為67122元。

    3、供養親屬撫卹金。供養親屬撫卹金與員工的工資以及供養親屬的人數有一定關係。不是員工的所有親屬都要供養,而是那些死者生前為其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補助金的標準為配偶月工資40%,其他親屬為月工資30%。每個月供養親屬撫卹金的總額不能超過員工每個月的工資。比如員工每個月工資10000元,其親屬每個月最多可以拿到10000元供養親屬撫卹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支付也是有年限的,未成年子女一般支付到18週歲,成年親屬60歲以下一般是支付20年,60歲以上每年長1歲減少1年,75歲以上,按5年計算。

    三、用人單位的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正常為員工繳納社保,社保中有工傷保險,員工因工死亡,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工傷,那麼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全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如果員工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員工構成工傷的情況下,所有的責任將由用人單位承擔,上百萬的費用對用人單位來說也是一筆不小負擔。

    總結:如果用人單位屬於正規單位,為員工正常繳納社保,員工因工死亡,基本上用人單位不用承擔責任,由工傷保險基金, 也就是國家兜底。如果用人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屬於違法行為,全部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也就是用人單位兜底,因此用人單位切莫為了賺小便宜吃大虧,老老實實為員工繳納社保才是正道!

  • 4 # 婚姻家庭律師

    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應當視同工傷,其近親屬可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賠償的標準就要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資的狀況來進行給予,所以,不同的工傷所支付的標準就會不一樣。

  • 5 # 綠水青山1390

    據題意分析,員工因上班期間突發自身疾病或是工作中意外事故致其死亡,都應以工傷死亡事故來對待,畢竟是在工作場所。

    但是中國社保制度改革已有30年之多的時間,關鍵問題是該企業理應按社保法由企業和個人相應百分比例以不同的工資總額和個人的工資額給予每年或每月繳納社保金。

    換言之,該員工遇有工作中的自身突發病情或傷殘事故,均應根據社保法則有社保工傷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如果企業從未按社保法要求且企業與員工根本未按政策規定給予繳納過社保金。

    那麼,遇有企業員工在工作時間突發自身疾病或是其它原因所引起的死亡,只要屬工作時間,就完全根據題目中所說的,即有用人單位負責該事故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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