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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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杯中飲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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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麥克拉倫公爵
按合同辦事,合同上如果要求買家預付五萬作為定金,則由違約方承擔不利後果。如果寫的是訂金,則可以無限制解除合同。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按訂金處理,需退還。如果連合同都沒有,抱歉,實在無法理解2019年房屋買賣還有這種匪夷所思的操作。另外,這不該寫成欠條,要寫成收條,由收錢方寫,給出錢方的憑據。欠條是借錢方寫給出借方的條子,要還錢的。如果沒有合同,還寫的是欠條,則必須要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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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努力才有收穫a
買房先付5萬,屬於定金,表示止房不能再賣,已定下了,雙方簽字按指印,即生效。後來買方失約不買了,5萬元是否需退還,要看當事雙方的約定,一般不退,或者按百分之三十左右扣下違約金。雙方可協商,各退一步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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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咆哮薇薇
這個主要取決於你簽訂的買賣合同。
合同上會有付款方式,收取定金時間和金額,付首付款時間和金額,自己尾款支付方式和時間等等,也會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
如果這個時候買家不想買了,原則上事買方違約,定金不退,甚至還可能是追加違約金。
至於欠條,說實話,恕我愚昧,我知道的和了解的,買賣房屋不會寫欠條,只會寫收條,寫具體收到款項的內容和金額,總房款只在合同內體現,也沒有欠款等字樣。
如果這個金額僅僅是意向金或者斡旋金,並沒有簽訂買賣合同,如果交易不成,是需要退的!
總之,以合同約定為準。
這條字有問題,寫已付購房款5萬,他想要你退是好事。否則他強調購房款就是5萬。要房不要錢,你還真沒辦法。遇老賴擠你起訴。調解結果你退本,還要退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