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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51逆流而上

    代持主要是因為出於法律規定某些特定身份或職業主體不能成為股東,或者有些股票投資者不願意公開自己的身份,從而選擇其他人作為其代持人,代持人承擔代持風險獲得一定代持好處。

  • 2 # 商法俠

    您指的是股權代持嗎,是實際股東還是名義股東?根據現有法律和案例來看,二者都有一定法律風險。簡單提示,應做好《股權代持協議》,網上文章不少可參考。祝您萬事如意!

  • 3 # 林建煌老師

    對於被代持方來說,背靠大樹好乘涼,尤其是社會資源存在國企民企、大中小、品牌非品牌的偏好背景下。

    對於代持方來說,借勢擴張、佈局,鍛鍊團隊,形成影響,落地業務。

  • 4 # 最新商業模式專家

    1 、名義股東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資義務的風險。由於代持協議的效力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名義股東承擔公司的出資義務。如果出現實際投資人違約不出資,那麼名義股東面臨著必須出資的風險。在實踐中,也存在出資不實被公司或善意第三人要求補足出資的情形,這種情形下名義股東不得以代持協議對抗公司或善意第三人。

      雖然,名義出資人可以在出資後向隱名股東追償,但也不得不面對訴訟風險。 2、稅收風險。股權代持中,當條件成熟、實際股東準備解除代持協議時,實際投資人和名義股東都將面臨稅收風險。通常而言,稅務機關往往對於實際投資人的“一面之詞”並不認可,並要求實際股東按照公允價值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9號對於企業為個人代持的限售股徵稅問題進行了明確。具體而言,因股權分置改革造成原由個人出資而由企業代持有的限售股,企業轉讓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應作為企業應稅收入計算納稅。依照該規定完成納稅義務後的限售股轉讓收入餘額轉付給實際所有人時不再納稅。

  • 5 # 棋盤投資殷志成

    股份代持,即委託他人代為持有自己的股份;理論上來說,作為共同參與創業的核心團隊成員,自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應該是合理而且更有身份感;但目前很多創業公司在做股權激勵時都會採用股份代持,這樣做的主要原因是擔心:

    1)被激勵人員獲得股份後不久可能有會變化(離職等),那樣就需要辦理一系列的工商變更(股權、公司章程等),而如果透過代持方式,只需要將代持的股份用協議方式收回或轉讓給其他激勵物件即可,不用去工商變更;所以一個好處就是管理簡單、操作容易;

    2)被激勵人獲得股份後可能要求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股東會討論,還有表決權,這樣,公司的股東會可能會有很多人參與,那樣就不利於創業者主導公司的經營決策,或許實際控制人的股權比例達不到2/3,有些重大決定無法做出;因此,第二個好處是透過代持股份,將表決權相對集中於實際控制人,有利於公司快速決策。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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