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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宏發超市趙榮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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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場道人
日本救助中國被騙勞工是主要出於政治考量的。
首先我們明確此事件發生的時間是1872年,距離後面發生的1894年甲午戰爭還有20多年的時間,當時中國正在發生著洋務運動,清國的實力在日本看來遠遠大於它,兩國保持這良好的外交關係。所以不存在其他網友說的為了建立大東亞共榮圈的虛假宣傳,那是後面的事。
日本當時外務卿副島種臣出面處理這一外交事件,當時主要的處理方式是設立特別法庭,審理此案:
“特別法庭裁定“瑪麗亞﹒路斯”號貨船船長“非法監禁”罪名成立,但免於刑事處罰。231名中國勞工享有同一般中國居留民同等之權利和自由。“瑪麗亞﹒路斯”號貨船船長不服裁定,進行上訴。9月26日,日本最終判決“瑪麗亞﹒路斯號”號進行奴隸買賣的移民契約無效,將勞工引渡回中國。秘魯政府不滿特別法庭的裁定,要求日本支付鉅額賠償金和道歉。雙方將案件移交到以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為仲裁的國際裁決法庭。1875年5月9 日,國際裁決法庭作出判決:日本沒有賠償的責任。”
這過程中,中國被騙的勞工231人,全部安全回國。
日本這樣處理這件事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考慮:
1,向西方表現是自己是文明世界的國家,處理外交事件使用的是西方普世價值的法律武器,為後面的脫亞入歐做了很好的宣傳作用;
2,進一步加強與清朝的合作關係,讓當時在奮發圖強的清國放鬆對自己的警惕,同時在某些方面還可以幫助自己。
當然國家層面的事情,就是利益的權衡,但是作為人,當時看見被騙的兩百多名悽慘的中國勞工,也許他們有了惻隱之心。
道人曰:國家強大,到哪裡都會受到尊重!
當時的日本政府已經有了“大東亞共榮"的想法了。幫助中國勞工只是為了向世界宣佈亞洲黃色人種是以日本人為主的人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