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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春暖花開燕飛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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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雨的天空2000
無遺囑遺產,按順序人來繼承,繼承順序是,你公婆子女,你公婆父母,如果公婆父母也去世,則由公婆的兄弟姐妹來繼承,公婆兄弟姐妹去世的,則由子女繼承。由此可見,繼承遺產跟媳婦沒有一毛錢關係,想要分得遺產,首先得讓你丈夫先繼承遺產,只有他繼承遺產了,所得遺產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當然你丈夫也可以放棄繼承權的。無遺囑遺產的繼承,在子女多或者死者兄弟姐妹多的情況下非常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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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典叔
公婆遺產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法律規定,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夫妻一方因繼承而獲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只有在滿足如下兩個條件時,公婆的遺產才是夫妻共同財產:
第一,丈夫有權繼承父母遺產並且願意繼承遺產。
這並不是【談典看法】在說繞口令,有權繼承遺產並不一定能繼承到。
原因在於,如果父母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載明在其死後,遺產歸遺囑指定的人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簽訂人所有,那丈夫就無法繼承父母遺產;如果父母生前沒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那他們死後,就要按照法定繼承進行遺產分割,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即丈夫父母的父母,丈夫父母中未去世的一方,以及丈夫和他的兄弟姐妹有權繼承這份遺產,而且在分割的時候要對生活困難或者沒有民事能力、由去世的父親或母親贍養、撫養的人給予照顧,對他們多分遺產。
所以,可能丈夫最後分到的遺產就不多了。
同時,公婆去世後,丈夫如果表示願意放棄繼承遺產,那最後就分不到遺產。
第二,丈夫和妻子之間沒有對婚後財產的特殊約定。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結婚時可以對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進行約定,既可以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在結婚後歸雙方共同所有,也可以約定婚後本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為個人所有。即,夫妻可以約定,婚後一方因繼承獲得的財產屬於一方個人所有。這種情況下,丈夫繼承的公婆的遺產就不是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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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青鳥
針對這個問題不能一慨而論,要具體分析,依照中國婚姻法和繼承法的規定,可以分以下兩種情形:
一、屬於共同財產的情形
依照中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結合本案所述,依照中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一般情形下,公婆去世後,在夫妻財產沒有書面約定分別所有制情況下,其遺產應當屬於共同財產。
二、屬於一方財產的情形
依照中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結合本案,依照中國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結合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如果有遺囑,則只能是遺囑指定人的財產,與其他繼承人無涉。
回覆列表
如果公婆沒立遺囑,他們的財產就是共同的財產,他們的所有子女都有份,如果想繼承,別的兄弟姐妹聚齊去公證處,寫一份自願放棄財產的證明,簽字按手印,有一個不同意也不行。在一個人繼承後有了公證書,才能到房管所進行過戶手續。其中還可能要你公婆父母的證明,如果死亡,去派出所開死亡證明,因他們也是財產的繼承人,得走這一個法律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