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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萬律師的普法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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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視界
這段時間,有一個帖子很火,就是關於房子斷供的問題,解釋的非常清楚。
你看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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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毒舌財經
最近兩年時間,很多城市的房價表現都不太理想,所以選擇棄房斷供的人並不在少數,這點可以從各地法拍房子數量的增速看出來。
而且從現實來看,真正選擇棄房斷供的人,基本上都是自己還不起月供,又借不到錢了,但凡能夠借到錢償還月供的也不至於走到棄房斷供的地步,因為這是下下之策。
要知道一旦大家選擇棄房斷供之後,銀行肯定會起訴到法院,透過法律程式去拍賣這個房子。
假如大家能夠借到錢支撐一段時間,然後把房子賣出去了,也不至於“被賤賣”,除非當地的樓市交易確實非常低迷,就算你降價10%也沒有人願意接手,或者當地有嚴格的限售政策。
如果哪一天選擇棄房斷供了,那絕對是因為沒有第2條路選擇了。
在房子棄房斷供被法院拍賣之後,估計很多人都會關心自己的房子首付能不能拿回來的問題。
在這先給大家普及一個基本的知識,大家去買房,首付款跟貸款沒有關係,首付款是直接打給開發商的,你拿到房子之後,這個錢就落入開發商的口袋了,不管以後你房子出現什麼情況,首付款都不可能退回來。
另外大家向銀行申請的按揭貸款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跟房子並沒有必然的聯絡,大家向銀行借錢是一種借貸關係,只不過是拿房子去做一種抵押擔保而已,所以不管房子是漲價還是降價跟貸款都沒有關係。
所以最終房子首付能不能拿回來關鍵還是要看房子拍賣所得扣除銀行欠款之後,剩餘的價值。
至於房子首付能不能拿回來,這個關鍵要看房子的拍賣價格以及你欠銀行貸款的實際情況。
我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假如有一個人在2018年1月買了一套房子,價值200萬,首付60萬,貸款140萬,利率5.39%,等額本息30年還款,月供7852.6元。
但是年因為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這哥們丟掉工作了,從2021年7月份開始沒能力償還月供,也沒法借到錢償還月供。
最關鍵的是當地有限售政策,他這個房子不滿5年沒法正常出售,最終他只能棄房斷供。
最後銀行將這哥們起訴到法院,法院在2022年1月份將房子拍賣出去,假如當初200萬的房子現在漲到220萬,最後法院按照7.5折的價格賣出去,拍賣所得總共是165萬。
但是這哥們從2018年1月份到我2021年6月份,總共只還了3年6個月,累計償還的月供大概是33萬左右。
但這3年多時間他基本上大部分是還利息,截止2021年7月份他剩餘的本金仍然達到132.6萬。
那麼房子拍賣所得的165萬減去銀行欠款132.6萬之後,還剩餘32.4萬,這意味著只能拿回一半左右的首付,剩餘一半的首付,還有三年半時間的月供基本上就打水漂了。
因為過去三年多時間,這哥們總共支付了60萬的首付,再加上33萬左右的月供,累計支出達到93萬。
而現在棄房斷供,房子被拍賣之後扣除銀行欠款,剩餘的價值只有32.4萬,這意味著他累計虧損就達到60.6萬。
假如把機會成本計算在內,這個虧損會更大。
如果當初60萬塊錢沒有拿去買房,而是拿去做投資理財,按照年化收益率5%計算,三年半時間累計收益至少也可以達到10.5萬。
另外過去三年多時間,33萬的月供潛在的投資收益至少也可以達到5萬塊錢左右。
相當於首付和月供潛在的收益達到15.5萬。
如果當初沒有拿這筆錢去買房,而是拿去投資理財,現在至少手頭會有108.5萬。
而現在房子被拍賣之後只拿到32.4萬,無形當中直接虧了76萬,這個虧損還是比較大的。
所以在當前樓市出現拐點的背景下,建議那些計劃買房投資的朋友,一定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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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勻楓財技大兜底
如果真的到了房子斷供,銀行要收回拍賣的階段,那其實購房人也已經走到最後的困難階段了。如果不是自己主觀故意、導致了這個結果,那麼房產被銀行透過法院進行拍賣,那這樣對自己是損失最大的一種做法。我們可以看到不少報道中有不少人因為債權糾紛,導致住房將被拍賣。而在現場法院也很明白的告訴他,其實之前已經給了他很多很多機會了,可以讓他最好的挽回損失。但是債務人都沒有珍惜這些時候,那麼等到法院拍賣,那將對於債務人是一個最差的保護了。
此時房屋的首付應該怎麼辦?那個首付已經變成了一個數字而已,已經沒有人去關心了。因為此時是按照房屋拍賣的總價值,去計算應該償付給債權人的金額。當這些金額全部被扣除之後,剩下的才是債務人的。如果拍賣所得的金額不足以償還債務人的所有損失和債權要求,那麼債權人還會要求繼續債務人進行補償,繼續履行剩下的債權。
如果真的房產斷供之時,那麼就要想好未來應該採取的方法。銀行過來催債時應該怎麼辦?如果銀行催債自己未能還清時,銀行去法院起訴時應該怎麼辦?這種房屋按揭貸款沒有及時還款的案例,基本上法院判決都是一樣的。那基本上都是銀行勝訴的。,因為銀行的房貸合同是一個格式合同,銀行在其中又沒有特別多的不公平條件,所以只要購房人沒有如期還房貸,那麼就構成了實質性的合同履約。在銀行經過多次催繳未得款項償還後,那麼就有權向法院申請拍賣房子。
其實作為購房人一定要避免銀行向法院起訴這一環節。因為當起訴之後,其實購房人需要支付的成本馬上就有了很多的增加。原來在斷供之後銀行催繳階段,那麼欠銀行的就是本金、利息以及罰息而已。如果進入到法院判決司法拍賣的這個階段,那麼購房人需要增加的成本,還有訴訟費用、銀行的律師費用、拍賣公司拍賣費用等等,這些費用可都是從拍賣房成功後的款項中進行開支的。“羊毛出在羊身上”,所有的成本都是購房人在支付,想一想進入到司法拍賣階段,購房人要增加多少成本啊?
這時候首付款肯定早已消失了,有可能拍賣款去掉新增加的各項費用之後,以及銀行要收取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等等費用之後已經啥都沒有了。所以購房人假如已經違約,銀行在催收之時還可以談判一下,假如銀行已經決定要進行法院起訴,那麼此時還不如主動同銀行商量,自己主動去賣房子。房子賣掉之後款項先進入銀行賬戶,由銀行扣掉剩餘的本金和利息,剩餘的款項歸自己。這方案有可能讓自己還能剩一點錢回來。
在房屋斷供之後,有可能留給自己是長遠的影響。所以如何有可能,千萬不要做斷供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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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貸款購房是自己出首付及向銀行貸款組合一起用於購買房屋,房屋購買後,首付和貸款即轉換為房屋,不在有所謂的首付款之說。如果房貸逾期則貸款銀行可能會起訴拍賣房產用於償還貸款,此時,如果拍賣的款項清償債務後仍然有剩餘則歸房屋所有權人,如果拍賣款項不足以清償債務,則剩餘未清償部分由貸款人繼續承擔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