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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840236812427

    可以理解。兩個人在一起五年以上還沒結婚就說明兩人存在一定問題,兩個人肯定都有這樣或者那樣的顧慮沒有提出結婚,兩人有顧慮卻不說出來一直避而不談那麼你們不適合結婚做夫妻。或者兩個人在一起五年有了結婚的打算可天意弄人,那就是緣分不夠,也許兩個人只適合談戀愛而不適合做夫妻。而分手後其中一個人很快就結婚了就說明她遇到了適合的人了,當然你感情上可能會難受,可你們已經分手了,她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幸福了。或者你認為她在分手前就跟現在的先生有了感情,那麼除了傷心失望之外,你也要反思自己。

  • 2 # 雲淡風輕217743762

    如果兩個人是真心在一起的話,那麼領證的那一方可能是迫不得已的,可們是由於一些客觀因素,比如異地,或者來自於家長方面的因素,導致了這種情況。而如果兩個人有一方不是真心的,那麼另一方可能一直是個備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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