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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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要好好的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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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叫囂的石頭
“我願意,我真的願意。和你一起努力建造一個屬於兩個人的小家。”這是我曾經對他說的話。後來我和他同居了,租了一間房子。我為了他奔波到異鄉,開始進中介找工作。“我們兩個人的工資,你的呢存起來,我的就來生活,這樣固定才能存下錢來”這也是我對他說的。慢慢的我的房租就用來交房租,交水電,買柴米油鹽,買衣服鞋子。他也覺得我跟了他,他很幸運,然後給我買了條項鍊,那時候的我們真的很幸福。可是三年後我們分手了,他求著不讓我走。三年裡我在第三年開始懷疑我們的感情。我出車禍了,醫藥費全是我自己借的,還記得院裡催錢的情形,後來我提了分手,他問我要分手費,哎,往事種種,都煙消雲散。每一個女孩曾經都是單純的會為了愛不顧一切。可我更喜歡現在的自己,獨立,有個性,拼搏,然後我擁有了現在的小家,有了現在的老公,他也是沒錢,我把自己嫁妝和彩禮都掏出來為他置辦了車子跑生意了,一起償還債務,其實我一直都沒變,我還是那個會對愛人百分百好的人,這就是我們女人。為了情感能付諸一切的生物。
這個得看女生對男生的感情了,感情深可以一起租房子,感情不深就不好說了。除了感情還得看男朋友是怎樣的人,他努力上進可以接受,若每天只是想正常上下班沒追求在一起租房過一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