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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傾斜的玻璃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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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臨沂律師說
我從法律的角度,給你分析一下。因為你的問題太籠統模糊,導致很多事實不能夠明確,所以回答的時候會假設一些事實。首先,如果兒子拿了母親的身份證去辦理貸款,並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上的借款人為母親,但母親毫不知情,沒有簽字按手印或者授權的話,借款合同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說母親是不需要履行還款義務的。但是,要注意,在這種情形下,銀行放了貸款,兒子到期沒有歸還的話,很有可能涉嫌騙取貸款罪(放款人須為銀行或小額貸款公司),你認為母親在這時會不會還貸款?當然銀行也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沒有嚴格稽核借款人的資訊。
綜上所述,在你說的這種情況下,只要貸款放出去,母親即使法律上沒有還款義務,她也會兒子還貸款的,否則兒子將涉嫌騙取貸款罪,面臨牢獄之災。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我覺得兒子既然用母親身份證貸款,表明母親同意了這一行為,母親應該承擔還款的責任。
但從道德的角度來說,兒子的這一行為是不道德的,雖然母親處於愛護兒子的表現把自己的身份證給了兒子,讓他去進行貸款,但做兒子的不能說還貸款的時候也要母親來還,兒子的這種行為將得到整個社會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