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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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遠去的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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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荊山一狼2
兩個辦法,一個是將未入住業主從總票數剔除,只統計入住入住業主意見,計算入住業主透過率。二是根據住建部業主大會指導意見,棄權的,不參加投票的業主票計入多數票,以免參與率低而導致業主大會無法形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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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澀夢想家dR
現在的人,文憑高了,為人處事智商低了,道聽途說的事搞得像真人真事一樣,還沒入住就斷章取義,你入駐後也是一個搞事的主,但我覺得你的才能一班班,想自己管理一個小區都不行,我建議你,立馬回農村居住,自由,什麼費都不應交,你父母的養老錢你可能都不願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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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醉太平II
回家打豆豆去吧,不要提這種白痴問題。
什麼叫“公選”物業?簡直可笑至極。
業主在買房合同中同意的,從交工時開始履職的物業叫做前期物業,這個無需業主再投什麼票來同意。
等到業主入住超過一半,有過半數業主投票形成多數意見。才能決定現有物業的去留/新物業的入駐。投不成票,就是前期物業繼續管理。
題主,回家打豆豆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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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國者61619
關於物業這個新行業,現在必須要國家層面來出臺關於物業一個定義了,要明確物業的職貴範圍了,明確物業是怎樣的機構,起什麼作用,物業的管理許可權,給物業一個管理的負面清單,這樣才能使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大大減少,
一個新建小區,沒有確定物業公司就開始入住,這是如何監管的?小區無電梯的關係不大,如果是有電梯、二次供水、消防系統……,沒有物業公司入駐,出了問題誰負責?一個新建的高層建築小區,如果沒有前期物業公司入駐就交房,小區公共設施裝置出了問題,開發商跑不了,監而不管的部門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