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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族抉擇

    現在這個社會很開放的了。又不像七十年代八十年代。這種現象很正常的。現在這社會男多女少。很多男人都很樂意這樣做。巴不得這樣做那。話是沒有說錯。感情是可以慢慢培養的。但是現在這社會談個戀愛都不想浪費太多的時間去了解。直接一點的做法兩個人在一起生活。能在很短的時間內知道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值不值得我付出這段感情。兩個談感情沒有在一起生活過。就不會很全面的瞭解一個人。到最後發現問題了談不下去了浪費時間精力不說。還得搞出一個兩敗俱傷的局面。還不如早點了解全面在慢慢培養。就不會有那麼多不幸了

  • 2 # R唐人

    我真的不大清楚現在年輕人是怎麼處理的,但我猜想剛見面就同居的還是少數吧?畢竟要剛認識就走出這一步,還是需要些勇氣的,特別是女青年。這樣做有好處,但是後遺的毛病更多。可以更多的瞭解對方,可不同居就不能瞭解了嗎?

  • 3 # 從善如劉L

    現在的年輕人思想是開放,可是剛見面就同居的,也一定是很少的,然後慢慢培養感情的說法也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現實的!

    50年代以前老一輩人的婚姻,基本上都是媒人介紹的,這個媒人基本上也都是上了點年齡的老女人,所以也就把媒人統稱為媒婆了,他們可能在結婚前就見過那麼一次兩次的面,是遵守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結婚的,結了婚之後就過日子,過日子後也沒有所謂的慢慢的培養感情之說了,培不培養出感情,也得過日子,也不能離婚分手的,因為這就是那個時代的婚姻的規則!

    那麼現在的年輕人,剛見面就同居的,據我瞭解,一定是很少的,即使有,那也是極少極少的!

    因為現在的年輕人都是有思想的,在婚姻問題上也都是比較認真的,剛一見面就同居,那是對自己不負責任,也更是對同居的他不負責任的!

    同居了,感情沒培養出來,那就得分手,這樣的分手,無疑也是傷害了兩個人的感情,如果分了手,再找個異性同居,感情還是沒有培養出來,那還得分手,就弄這兩次分手,不把你弄個遍體鱗傷,不把你弄個傷筋動骨的那才怪了事了!

    所以剛見面就同居,然後慢慢培養感情的說法是不現實,不可取的,也是有點荒誕的!

    為了你們婚姻的幸福,還是別先同居,後培養感情了,還是腳踏實地的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吧,談出了感情,有了愛情再結婚,有了感情愛情基礎的婚姻才能夠長久,才能夠永遠的!

    聽說有閃婚的,但是看見過有關閃婚的報道,那他們也是一見鍾情的,兩個一見鍾情,加起來就是兩廂情願的,這個一見鍾情或者說兩廂情願,也一定看見了對方身上的那個閃光點,而那個閃光點可能就是對方夢寐以求追尋著的目標,這個目標也可能就會滿足他一輩子的婚姻要求的!

    所以一見鍾情就閃婚的,這樣的婚姻就可能長久的,我看好這樣的婚姻的!

    而剛一見面就同居的,然後再去慢慢培養感情的,那他們可能就長久不了的,我也不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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