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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細細寫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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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躍天
既然不想離開,那就留下吧。
即能想見,便是有緣。
這世間的所有相遇,都是有原因的。據佛家的說法,每一次相見,也許是前世有未了的情願。一次遇見,可能要等上千年,是前世五百次回眸的結果,是幾世修行才換來的福緣。
既然經過這麼艱難的修行,為什麼不珍惜呢?
緣到就珍惜,人生苦短,不會有人在原地等你一輩子,一次錯過,也許會是終生。
如果相愛,就去珍惜。有的古人對感情很執著,像《上邪》所寫。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
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白話文大致意思:上天啊!我渴望與你相知相惜,長存此心永不衰退。
除非群山不見了,河水乾枯了,冬天打著雷,夏天下著大雪,天地合到一塊,才敢與你決絕。
我們用不著像這首詩這樣發這毒誓,但這位絕對是痴情種,為了愛讓自然界逆向發展。
我們這時代也見過有人為愛發毒誓的,誰先背叛剁手指,愛一個人傷害不可取。
愛就是希望對方過的好。如果能遇到相惜相知對的人,兩人又兩情相悅,那就留下在一起吧。如果相愛離開彼此都痛苦,何必呢?
如果另有原因,如在外地工作,不得不分開,那就另當別論。
如果不愛,那就離開,良禽擇木而棲嗎。彼此都不耽誤。
佛教導我們:
若信,請重視你身邊的每一次遇見,
若愛,請珍惜你身邊的每一份感情。
緣深緣淺,做到以後不再相欠,
和愛人之間,把愛情補全。
願你們都有一個完美的結局。
遇見一個你不想離開的人,就要留下嗎?
在茫茫人海里,你所遇見的每一個人都是緣分。每天都有人相遇或遭遇分離,自然而然。
如果你遇見的這個人是你人生中的貴人,相處起來舒服,你很想珍惜這段感情和緣分,也是很理解的。但並不是所有的事都可以如願以償。不想離開說明你對TA太過依賴,依賴TA對你的好,依賴你和TA在一起的日子。
如果因為學習或工作的原因需要離開,那也是身不由己的。人總要在現實裡做些除了感情以外的成績。距離也可以產生美,還是可以聯絡的,離開那個你想依賴的人有時候才會變得更加強大,獨立,優秀。
如果條件允許可以留下來,或者TA也希望你留下來,那就留下來吧!至少那樣你會過得很開心,也不會孤單寂寞和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