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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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桐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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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芝州牛人
6人10天的工作量為60個工日480個工時。4人4天要完成480個工時的工作量,必須要求這4人加班工作,每天工作30小時。無奈一天只有24小時,所以是不可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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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糯米與排骨
這個問題很簡單,也很難。原計劃10人6天完成的工作,中間肯定有大量的空餘時間,其中包括午休,娛樂和玩樂時間。
如果要4人4天完成10人6天的工作量,必須要調整激勵措施,不能和之前一樣。原因很簡單,拿同樣的錢做是原來3倍多的活,員工沒有積極性,只會抱怨,工作效率只會滴不會高。
如果你告訴他們如果你們4個能在4天時間內完成這項工作,我給你們放6天假,另外作為獎勵給每個人500元津貼。這話一說出來員工絕對心裡沸騰,而且每個人都會積極參與,辦事效率也上來了,自然而然就完成了。當然激勵措施各自出招哈。希望對你有幫助。
透過增加現有人員的工資來提高其工作強度,一般情況下,人在工資增加幾倍的情況下,付出的勞動可以更多。就像企業減員時所說的,一個人幹兩個人的活拿1.5個人的工資。
比如說之前是100元/人/天,現在是300元/人/天,你會不會選擇幹呢?如果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400元/人/天呢?
附:原來工資100/天/人,6人10人共計6000元。現在是300元/人/天,4人4天共計4800元,或400元/人/天,共計6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