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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炎焙焙

    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情況如果出現在家庭裡,我覺得這樣的結局是家庭的不幸!其實現在人們常說的“契約精神”我覺得正是我們現在所缺少的!

    現實生活中,我們不可能時時刻刻的像法律規定的那樣,白紙黑字的建立一種契約關係!但這種契約還是依然要有的!這種規則不是你定的,也不是我定的,而是老祖宗定下來的規矩!例如,長幼有序,老少之分!大有大的榜樣,小有小的恭敬,一家人需要的是團結一致,手拉手的向前走!如果一家人都要嫌棄一家人,那麼這個家庭的幸福是無從談起的!

    很多矛盾的根源,是對規矩的漠視和對契約的排斥所產生的!我記得我看過一個法制類的報道,一個弟弟事業很成功,為了讓哥哥也可以像自己一樣,弟弟出資給哥哥開公司,賺了錢均分的!他們兄弟之間沒有合同,沒有合約,沒有契約,只是口頭上的約定!弟弟履行了自己的承諾,而哥哥呢?賺了錢之後就翻臉不認人了!哥哥認為公司是他在運作和管理,所有收益就都應該是他的!為此兄弟倆鬧上了法庭!法律自然是公正的,判弟弟勝訴了!官司雖然贏了,但這份兄弟情也就此葬送了!這樣的情況會出現,就是為了錢,紅了眼睛,忘了之前的約定!

    俗語說,家有千口,主事一人!過日子就是這樣的,你說吃白菜,他說吃蘿蔔,我說吃辣椒,這樣的爭執只能演變成決裂!和睦的相處方式就是,今天做你愛吃的,明天做他愛吃的,後天做我愛吃的!並且總要有一個人為這些事情而操心的!一般的家庭中,都是由父母做主!但父母就一定是十全十美的嗎?不是!父母也有忽視和偏袒的時候!但有智慧的父母會輪流著偏袒,讓每一個孩子都感受到來自父母的愛!有智慧的父母,也會讓兄弟姐妹擰成一股繩,富的幫窮的,強的幫弱的,讓整個家庭成員之間的差距不要那麼大!因為,即使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差距太大時,心與心的距離也會疏遠的!這種差距不一定都是經濟上的差距,思想上的差距也是很突出的問題!

    弱肉強食是動物們的本能反應,但人類如果也像動物一樣,出於本能反應而去獲取自己的利益時,那麼人類的文明就毀於一旦了!人類和動物還有區別嗎?

    在我心裡我覺得,人是應該為正義而戰的!為真理而堅持!其他的雞毛蒜皮,壓根就不應該爭!尤其在家庭中!很多生活中的矛盾,就必須雙方都要有寬容大度和互相理解的姿態,才能讓生活更加美滿和幸福!按照叢林法則的規矩,父母是王,當兒女的稍不順父母的意,就該死有餘辜,這樣的家庭關係如何能融洽?

    其實每個人的心裡都是希望自己的家庭和睦相處的!但這種和睦的狀態,不能是靠別人的忍讓和遷就來實現的,而是每一個家庭成員,都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尊重一個家庭裡面的契約精神!

    之所以很多家庭會有不如意,其實就是對家庭成員要求太多,自己還付出的太少了!還有的人視一切獲得都是理所應當,時間久了,自然會引發不滿意的,任何人都如此!任何家庭也都如此!家庭裡也是需要真心祝福和真心支援的!不要把與親人之間的關係,看成是社交和人情世故!那些都用錢說話的關係,註定是沒有情分的關係!有親情的人,有愛的家庭,哪會出現叢林法則的現象呢?

  • 2 # 麼石29189563

    每個家庭成員之間相比較都有強勢的人,斤斤計較的人,和非常自私自立的人,就像叢林法則,弱肉強食,兄弟姐妹之間強勢的就多的利益,不爭不搶的人就會少得利益,由其是父母過世後在父母財產分配問題上,表現出形形色色的利益衝突。鄰居家有兩個子女,姐姐和弟弟,父母過世後,唯一財產是房產,姐姐的兒子結婚沒房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老人過世後弟弟和姐姐商量共同繼承父母的房產,弟弟說房子按房產中介機構的評估價格各分一半,如果姐姐要房子可以付給弟弟一半的房錢,姐姐不同意,其他親戚來調節和弟弟說少要點錢,把房子讓給姐姐,弟弟同意了,畢竟就一個姐姐是親人了,在和姐姐商量少給點錢的事兒,沒想到姐姐說:要錢沒有,就是自己獨佔啦!弟弟一氣之下,從此斷絕來往,鬱悶到生病患癌,姐姐置之不理,這就是現實生活中兄弟姐妹之間的叢林法則,弱肉強食。

  • 3 # 門泊東吳萬里船

    那是自然規律,世界上沒有什麼能逃脫,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就連最講中庸的儒家也承認,強者愈強,弱肉強食的,但是做為我們只要上體天道固守本心足矣

  • 4 # 吉祥如意

    叢林法則也就是弱肉強食,優勝劣汰。那是指動物界而言,處於高階的肉食動物,對處於中低端的動物進行掠食。

    若把叢林法則也用到家庭成員之間,又該如何解釋“虎不食子”這一自然現象?就是雄獅為了爭奪配偶將幼獅咬死,那也只是對不是它所親生的幼子而採取的行為。

    人類社會從猿進化到文明人的階段,也是經由了漫長的時間。根據人類進化史所述,由母系社會進化到父系社會,也就有了家庭的雛形。假若叢林法則施用於人類社會的家庭,現在的社會家庭又該是如何來解釋的?

    人類社會的發展儘管說在某些方面確實存在有叢林法則像似的行為,即競爭。具體到某個組織或某個家庭,不排除這種可能。但這種行為是在法律況架結構內的有序規範行為。並不像動物界那種混亂、殘忍與血腥。

    如果說有哪個家庭成員之間同樣存在叢林法則,最起碼是那個家庭中的一家之主是一個不稱職的父親或母親。普通人家的家庭成員之間,絕大多數人是由愛情,親情和感情把父母與孩子們聯絡在一起,根本就不可能有叢林法則現象的產生。

    人是具有明辨是非,具有感情,並且還有文化意識的高階動物。叢林法則在政治、經濟和其它組織之間可以發揮作用,但在家庭成員之間,尤其是東方社會家庭成員之間沒有存在的空間,起碼在絕大多數家庭是這樣的。(2020/01/12)

  • 5 # 510321張桂山

    有人說家庭成員之間同樣存在叢林法則,對此你怎麼看?千千有頭,萬萬有尾。一個家庭有戶主,有主心骨,有負主要責任的人,很正常。叢林法則意味著有高低強弱之分。地位高,能力強,其出發點決定家庭和諧幸福或分崩離析。無私奉獻,德高望重,受到家庭成員的愛戴和敬重,使家庭和諧幸福,值得推崇。自私自利,為所欲為,搞封建家長制,家庭成員是奴役物件,人人自危,這樣的家庭能維持多久?誰願意生活在這樣的家庭?家庭叢林法則與平等原則結合起來,才是我們這個社會所需要的,才會有利於家庭和諧穩定及發展。

  • 6 # 逆旅行者

    既然是一種法則,也就具有普遍存在性。為什麼提到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叢林法則”值得討論,那是人們對家庭是溫暖港灣的刻板認識。事實上,家庭成員之間也存在強弱競爭,強者支配弱者,弱者受制於強者的情況。比如夫妻關係,婆媳關係,父母子女之間等,無不體現著受體質、個性、經濟實力、權力等因素的強弱影響。

    舉例而言,比如夫妻之間,如果兩人在成長背景、教育成度、職業收入等方面能夠基對等,勢均力敵,則關係會平等一些,否則,則會體現出不足一方的妥協,相應的,優勢一方會有更多控制權。當然為這並非絕對,還受生理、性格等因素影響。其他家庭成員之間也是強弱較量此消彼長的關係。

    雖然“叢林法則”作為普遍規律也存在於家庭成員之間,但是畢竟家庭還是以感情為基礎,以理性為支撐的社會關係,不會出現極端的弱肉強食、拋棄弱者的情形。相反,會對老幼病殘的成員給予更多扶助和照顧,這也是家的本質意義,也是人性的光輝之處!

  • 7 # 葛hengli

    家庭也是一片森林,有非一般的叢林法則。

    這片森林,除了和大多數人一樣,還有順序,還有自以為是,還有不可調和比社會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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