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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幻之陳曦

    這次出軌事件,對他的事業打擊是巨大的

    1.據悉,原定在香港紅館舉辦的4場演唱會和商演活動全部取消,粗略估計損失了2230萬港幣,這還不包括違約金。而他的經紀人和相關事業夥伴也是被他的這次事件搞得焦頭爛額,失去信心。

    2.在大陸地區對藝人的包容度比較高,犯了錯過了一陣子還是有機會能夠繼續撈金,但是在香港,犯了錯對事業會是毀滅性的打擊。像陳冠希,沉寂多年,事業雖有起色,但也不復當初了。

    3.更何況,這次事件,許志安對不起的人是鄭秀文,鄭秀文在香港人心目中的地位非常高,是一代天后,她的堅強、獨立、善良、勇敢,代表的是港女精神。而許志安卻不顧她的感受出軌,這也讓許志安的路人緣盡實,想要重新翻盤,可以說是難上加難。

  • 2 # 草莓愛唱歌

    單從歌壇上來說雖然當年也不算大紅大紫過,但畢竟選秀出道,又得到梅豔芳的賞識,無論從換氣還是唱歌技巧來說還是很穩的,音色也有一定辨識度,也曾留下過像《男人最痛》《無盡煙火》這種膾炙人口的作品~不過總感覺2002年以後他的路就越走越偏了,不知道是拿不到好的資源還是自己性格原因不停作大死,即使2009年末與好友張衛健、蘇永康、梁漢文組成Big Four,於2010年開始世界巡迴演唱會,好像也並未掀起太大的水花…事業可謂是停滯不前了。按道理說即使事業不怎麼樣,至少物資方面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而且也把天后鄭秀文也娶回了家,最重要的是!鄭秀文真的方方面面,只喜歡他,只愛他(甚至抑鬱症也是因為許志安年輕時候對她的感情沒有做妥善處理而誘發的)也已經算是人生勝利組了吧。可惜這段22年終成眷屬的感情並沒有得到對等的珍惜。真的希望你自己道歉釋出會說的是你的心聲,從那刻開始恍然大悟,作為懺悔也好作為補償也罷,好好對待鄭秀文;她以失去愛別人甚至愛自己的代價,把滿滿的愛遞給了你,不介意你的咖位比她低,不介意你賺的比她少,你喜歡拍戲她就想辦法幫你拉資源,你喜歡唱歌她就到你的會上助陣給你拉票,你呢,想用你的歌問你《你為什麼揹著我愛別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想讓孩子轉入國際高中,該不該讓孩子參加完中考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