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啥都鼓搗

    這個主要看男方是否還想復婚了,再一個就是看離婚後雙方處的怎麼樣。如果沒有感情了,處的也不好,也不想再復婚了就沒有必要再去了。

  • 2 # 伴否

    這個沒有個標準規定給你。得根據自己意願,還有前妻和孩子的情況決定。

    離婚主要是法理上的手續,從人情角度看,很多關係是無法避免的。雖然你們已經離婚,但是你是孩子的爸爸,她是孩子的媽媽,她的父母仍然是你孩子的外公外婆,衝著這點,親戚關係還在,這個是對你這個問題思考需要明白的大前提。至於細節,還有很多協商的餘地,比如你對他們回家路上不放心,可以去接送呀,孩子想要家庭聚會,那就去出個席。

    我這裡只是舉個例子,保證自己大方向非常明確,細節可以彈性。多和家人溝通,包括現在的妻子(如果有的話)、前妻、孩子等溝通,這樣就不會太糾結了。

  • 3 # 馨雨聊情感

    既然沒有離開家單過,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沒有分開單過,如果是為了孩子,這樣在外人眼裡你們就還是一個和睦的好家庭,要這樣的話表面工作就應該還是要做到位,禮節性的往來還是要有的,為了大家都好適當的做一些善意的謊言也是有必要的。

  • 4 # Lee阿金

    看你們離婚不離家是怎麼執行的。

    現在雙方都有男女朋友沒?還有復婚打算沒?一起吃飯麼?孩子老人方面的花銷怎麼分配的?還有那XX關係麼?雙方家裡人都知道麼?

    總結,隨你。

  • 5 # 真心d4ling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化

    首先離婚不離門。是法院判的房產歸她嗎?

    (1)如果法院判的房產是她的,而且離婚後男方又另結婚了,這種情況就沒有必要過年再去女方家了,兩個人只是維持彼此的法院判決和義務就行

    (2)如果不是法院判的,房子應該本屬於女方的,那她對這份感情還在,男方如果沒有遇到更合適的人,那逢年過節可以選擇回女方那邊去,畢竟還有孩子,說不親是假的。相遇相知請也相惜吧,如果情分還在,就請再次牽手吧,畢竟餘生的路很長,曾經都是最愛的那個人

  • 6 # 風箏吳吳

    離婚不離家?我覺得那為什麼要離婚呢。兩個人還可以在同一屋簷下生活,說明還是有感情的。我個人認為,既然離婚了,就是各自重新選擇新的生活,如果還跟以前一樣,就不要去離婚。

    再者,離婚了要看離婚的原因,男女雙方家人對他們離婚這件事的看法。我覺得男方也沒有必要過年去女方親戚家拜年,多尷尬啊,以一個什麼身份去?還兩個人一起去?那就表明你們還有感情,那還不如復婚了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若是朱棣知道仁宗和宣宗一脈短壽,會改立漢王為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