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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夢溪筆談v濟南劉海川

    業主委員會成立,涉及人員多,意見難統一,組織管理特殊,服務形式特殊,很多業主不懂。沒有經驗。需要請教有經驗的人員,律師參與。

  • 2 # 海豚20785880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業主委員會由業主選舉產生,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特殊形式;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陣列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 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四) 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 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 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業主委員會委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

    2)能夠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

    3)有一定組織能力和必要工作時間,能夠較好履行業主委員會成員職責;

    4)品行端正無劣跡;

    5)熱心公益事業;

    想要辭退物業,必須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透過過半數表決解除《物業服務合同》才能做到,合法的接觸委託關係。首次業主大會的召開和選舉,由社群居民委員會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因此,可以找所在地居委會。先成立業主大會,讓後再發起解除合同的提案,透過表決即可生效,解聘現有物業公司。

  • 3 # 早起的大蟲兒

    客觀來講,物業的存在還是很有必要的。畢竟,存在必定有其合理性。對於大多數業主來說,配合管理,行為自覺到沒什麼大的問題。關鍵是有個別業主完全自私自利,經常幹一些損人利己,甚至損人不利己的事,讓人匪夷所思。

  • 4 # 會長說房產

    物業公司一個小區與業主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一個好的小區,它的物業一定實有作為!我作為一名置業顧問見過不少人買房子看重物業費的一個價格,你不管解釋,他都覺得這是一筆黑心錢,收的那麼貴。在當今這個資訊化完全透明的時代,所有的東西都是價值對等的。一分錢一分貨,你想要良好的生活品質,不該省的地方就不要省。

    樓主所說物業只收錢不做事或許不存在,一般情況都是敷衍了事,這種情況業主可以集體來提出意見,給物業公司反饋,如果得不到解決,可以申請相關部門,更換物業公司。人多力量大,群眾的力量是無限的。

  • 5 # Leo三石法律顧問

    可以先行向房管局物業管理部門進行投訴,然後會同居委會、街道辦、社群辦等相關部門,根據規定督促成立業委會。

    沒有業委會的話,沒有適格主體,跟物業不好對接。

    作為個人來講,只能是進行取證,保留物業不作為的證據,拒絕繳納部分或全部物業費來消極對抗了。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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