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具體包括的權利有:
①個人生活安寧權。
個人生活安寧權是指權利主體能夠完全依自己的意志來支配自己的個人私生活,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與破壞的權利。包括普通人的私生活不受非法窺視和騷擾、公民的住宅神聖不侵犯等。
保障自然人個人生活的安寧顯然為了是維護民事主體的起碼人格,特別是其人格尊嚴,所以其是隱私權制度的重要內容。
②個人資訊的控制與保守權。
個人資訊的控制與保守權是指民事主體對自己的個人資訊的收集、儲存、傳播等行為所享有的排他性的控制與保守的權利。
凡是僅與特定的自然人相聯絡的資訊和資料,包括諸如個人的身高、體重、病史、生活經歷、信仰、愛好、婚姻、財產狀況以及社會關係等情況,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調集,公佈。
權利主體有權依照自己的意志來利用自己的隱私從事自己願意從事的有關的活動,以實現自己的利益而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
不論是自然人將自己獨特的生活經歷作為文學創作素材;還是利用自己平時不願為人所知的生活資訊拍攝廣告、製作攝影作品;或是利用自己的住所、日記、資料等私人領域為自己謀取某種利益,均應當認為是一種權利。
隱私權具體包括的權利有:
①個人生活安寧權。
個人生活安寧權是指權利主體能夠完全依自己的意志來支配自己的個人私生活,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與破壞的權利。包括普通人的私生活不受非法窺視和騷擾、公民的住宅神聖不侵犯等。
保障自然人個人生活的安寧顯然為了是維護民事主體的起碼人格,特別是其人格尊嚴,所以其是隱私權制度的重要內容。
②個人資訊的控制與保守權。
個人資訊的控制與保守權是指民事主體對自己的個人資訊的收集、儲存、傳播等行為所享有的排他性的控制與保守的權利。
凡是僅與特定的自然人相聯絡的資訊和資料,包括諸如個人的身高、體重、病史、生活經歷、信仰、愛好、婚姻、財產狀況以及社會關係等情況,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調集,公佈。
權利主體有權依照自己的意志來利用自己的隱私從事自己願意從事的有關的活動,以實現自己的利益而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
不論是自然人將自己獨特的生活經歷作為文學創作素材;還是利用自己平時不願為人所知的生活資訊拍攝廣告、製作攝影作品;或是利用自己的住所、日記、資料等私人領域為自己謀取某種利益,均應當認為是一種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