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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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京都老客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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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方紅2321
一協商解決。二求助法律,找個律師出個主意,實在不行只有起訴。
姐姐是先於你來到這個世界這個家庭的,也是在這個家庭生活了二十多年,侍奉了父母雙親,照顧了弟弟妹妹,從情從理,她都有權利獲得父母的一份財產。也有的人說了,這父母的房屋我又翻建了。沒有這塊地你如何翻建?你在天上建?只要在這土地上,就應該有人家一份,還有舊屋子的舊柁柃甚至磚瓦灰石,你敢說沒用一塊?
所以,姐弟之間,在你能力允許的情況下適當給點錢,這事不難解,也維護了姐弟情分,今後還能走動。如果因為這事鬧到撕破臉了,傷了感情,斷絕了關係,這事辦的就算不成功,失敗,沒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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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龍池街
姐姐出嫁時收沒收彩禮錢?
如果是收了彩禮錢,就必須分家產!如果是沒收,那就另當別論了,分也是應當的,不分也可以。要看她自己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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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再來一曲
姊妹之間繼承父母財產時,千萬別貪心!只要沒有特別過分的,兒女應該平分!別為了一點點財產鬧得似仇人一樣就不好了!
按照法律,你父親沒有遺囑,突然去世,那麼,你姐姐和你,以及你父親的兄弟姊妹都也有繼承權。所以,我建議你,一定要溫暖你姐姐的心!你父親去世,你爺爺也有繼承權呀!所以,如果你父親沒有兄弟姊妹,只有你爺爺和你姐、你,你們三個人繼承這房子。如果你爺爺棄權,那麼在這個世界只有你和姐姐了。互相有個照應。你現在還沒畢業,你父親的錢,可不是你的勞動所得,你不能那麼貪呀,孩子!如果你父親沒有兄弟姊妹,你就可以按照你姐姐說的。但程式很複雜呀。可以有兩種辦法:1.請法院分,就是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房屋。這樣,按照法院要求,你們各自提出自己的要求。然後,根據法院判決,把房子賣了,分錢。我覺得,你姐要錢也不多,你爺爺只要不要,你那四百萬,給你姐150萬,你還是多頭,將來與姐姐好好相處,也有個照應。2.也可以經居委會之類公證處分。這個恐怕要登個廣告,宣告你父病故,父親留有遺產,按照法律關係,有繼承權的請找你聯絡,比如限定一個月,過期不候。如此,一個月過後,沒人上門。法律就可以確定繼承遺產的就你們三人。在公證處、或者居委會的主持下,就可以達成協議,簽字蓋章分配了。但咱們國家目前用後一種方法的不多,都是從法院走的。建議你們也透過法院。請個律師,他會幫助你寫訴狀的。
總之,我依然想勸幾句:你父親僅僅就你們姐妹倆,你姐姐就結婚出去五年,你都想獨霸財產?這也太貪了呀!希望你善良一點,你還有大好前程,何必如此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