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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unshine82686

    我認為這種懲罰是有必要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犯的錯誤承擔責任,只是孩子尚小,父母作為第一監護人,那隻能是父母代受,從而引發孩子內心的責任感。

    所謂父母是原件,孩子是影印件,從孩子身上可以看到大人的縮影,孩子小是非觀念弱,這就在於父母的教育,父母需做好孩子人生的導師,告訴他們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又不可以做,而且必須做到以身作則,有原則有底線的容忍孩子的錯誤,傳遞給孩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隨著時代的發展,家長老人對孩子比較縱容溺愛,所以引發了一系列的熊孩子事件,但是這種事情不應該讓受害人承擔損失過失,在人人感慨社會戾氣太重,素質偏低的時代,更要從自身做起,好好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正如所說的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對於我們成年人而言,也要做一個高素質的人。

  • 2 # 走街串巷叫號子936

    個人感覺處罰挺重的,但是如果有理有據的話,也無話可說。還有就是是不是真的是被孩子弄得,還是當事人自己故意遮擋號牌。

    我經常看到機車的號牌上滿是泥巴,一點都看不清楚,但是交警看到也不管。可能是城市不同,交警的執法力度也不同。我有一個朋友騎機車無牌無證被交警查了,也就拘留了三天,罰了200,當時我還感覺處罰挺嚴重的。這個罰款5000,拘留15天有點不可思議。

    其實遵守交通規則是每個公民都必須做到的,只有按規則行駛,才能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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