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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郎延京

    想讓女方侍候你,又不放心把卡交給對方,想讓人當免費的保姆。

    哪有這等好事,現在的人都想開了,既然付出就要有回報,賠錢的買賣做不得。

    既然是搭夥也好,雙方最基本的互信度應該有,如果這都做不到,還是別在一起過。

  • 2 # 多才遠山hJ

    單身老人找異性搭夥過日子,不交銀行卡也要交生活費,生活就會有開銷,既然是二人搭夥也要分清楚,日常開銷透明化,不用不好意思,親兄弟,明算賬,不要事後諸葛亮,提前說好,不要誰佔便宜,也不要誰吃虧!公平,公正,合理!以免秋後算賬!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傷感情!

  • 3 # 漫隨紅塵

    這絕對能算得上是提問中的一個奇葩提問。"有些單身老人,找異性搭火過日子,不把工資卡交給對方",這句話乍一看,似乎沒什麼問題,多看幾遍,再細細一想,問題就大了。

    "有些單身老人,找異性搭火過日子,不把工資卡交給對方",不管是誰,說這句話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希望或贊成搭夥的人,要把工資卡交給對方。問題是,誰該交,誰又不該交,如果都該交,那就是互換工資卡了,如此,工資低的那個異性搭夥者就賺了。換手後的工資卡里的工資,若是遠高於自己的工資,那就不僅僅是賺了,而是嫌大發了。顯然,希望或要求搭夥者把工資卡交給自己的人,是一個自私或十分自私的人,也是一個佔有慾較強或很強的人。與這樣的人搭夥,日子能過得開心嗎?即使開心,也絕對是短暫的開心,散夥只是遲早的事。

    搭夥過日子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一人出一半生活費,一起生活,互相照顧,相扶相持,攜手前行。連搭夥過日子的概念都沒搞懂,還搭什麼夥?既然是搭夥,別人為什麼要把工資卡交給你,除非對萬腦子進水了,或者僅僅是想玩玩。要求搭夥方把工資卡交給自己,本身就是一種很可笑的行為。與異性搭夥就希望或要求對方把工資卡交給自己的人,他(她)自己願意交嗎?肯定不願意交,而且是絕對不會交。"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搭夥過日子的雙方。自己都不願意把工資卡交給搭夥方,憑什麼要求或希望對方把工資卡交給自己?

  • 4 # 喵之九命的有聲閱讀

    從某個角度來講,工資卡不給對方是對的。我有個表姑,今年54歲,前兩年找了個68歲的老頭。

    當時和這個老頭見面表姑也覺得老頭有點大,都快70歲了,但是老頭是退休老師,而且是一級老師,工資很高,每個月7000多塊錢。

    要知道現在上班的年輕人,很多都達不到這樣的工資水平,正常的崗位最多也就5000左右。

    表姑看到這個工資就同意了,沒人強迫她。

    和老頭生活在一起,兩家兒女坐一起吃了個飯,也沒有登記,這事就算成了。

    表姑住近老頭家,不得不說表姑運氣挺好的——這老頭的兒子兒媳非常孝順,也沒那麼多事事。表姑進門之後兒子兒媳一口一個媽地叫著。老頭也經常帶表姑出去逛街買東西,生活過得有滋有味。

    幾個月之後,老頭適應了這種生活,加上他年紀大了,也不太想做很多動腦子的事情,所以有時候就帶著表姑去銀行,取點錢呀、存點定期存款呀,還有時候買點銀行給推的理財產品。現在後來,老頭有時候就把卡給了表姑讓表姑一個人去取錢了。

    但是我這個表姑呀,有點丟人了。拿了老頭的工資卡直接轉了30000塊錢存到了自己名下。

    老頭們都是用的原來那種工資折,不是現在的銀行卡,而且沒有手機收簡訊。

    存了之後表姑回去把卡還給老頭,如無其事的樣子,老頭也沒發現什麼。

    再後來,表姑的兒子家裡蓋房子,需要錢。他兒子就來到老頭家找老頭借錢。老頭是個很講究的人,說:“你們既然來了,我不能讓你們空手回去,但是多了我也拿不出來,我給你們20000,這個錢也不用還了,就算送給你們了,畢竟你母親在這個家裡生活照顧我們。”

    老頭拿了銀行折去取錢才發現裡邊少了30000塊錢,表姑才承認是轉到他名下了。

    老頭雖然生氣,但是也不怎樣,讓表姑把30000全給了他兒子。

    但是從此之後,表姑卻對老頭挑鼻子挑眼,說他那麼多錢不給自己存著,說他留著錢不如拿出來給她買黃金首飾。

    甚至對老頭家的兒子兒媳,表姑也開始找事,說因為表姑早上喝雞蛋水,他兒媳專門買的小雞蛋,就怕她吃了浪費。

    我這個表姑讓人很是無語,總之就是大事沒有小事不斷,天天不是這事就是那事,而且還因為和老頭家裡鬧不愉快去了她女兒家,這個時候她女兒已經懷孕好幾個月了,要生孩子。

    老頭帶了兒子兒媳開車到表姑的女兒家去接她,表姑說什麼也不回去。表姑的女兒也開始胡攪蠻纏,說他們家裡苛責表姑,如果回去也行,每個月得給表姑3000塊錢。

    你說這事弄的,老頭一心一意和表姑生活,兒子蓋房子也給了錢,表姑偷偷存錢人家都沒有追究,現在怎麼就變成了又每個月要錢了?

    後來才知道,當時表姑和女兒串通好的,因為女兒婆婆沒了,生了孩子沒人看孩子,他們才演了這麼一出。

    一是老頭如果不同意給錢,表姑就留下給女兒帶孩子,而且兒子借的30000塊錢也不用還了;

    第二,如果老頭同意給錢,表姑就跟著老頭回去過,每個月的3000再補貼女兒,讓女兒在家裡帶孩子。

    最後老頭空手而歸,30000就30000吧,總比無底洞要好!

    所以呀,人不管到什麼歲數,都要坦誠相待,不然算計來算計去,最後吃虧的一定是自己。

  • 5 #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這問題我個人認為有以下三點,說來和大家交流,分享。

    一,既然搭夥過日子少不了日常開銷支出,事前,雙方應當言明,說開,最好經濟方面的財,物例個“清單”。

    如方:動產,不動產以及各人的其它收入等等。

    如今,不論青年夫婦,還是中老人半路結伴,說愛,講情,牽手到白頭,少而又少,有許多婚姻,說質量只能說是講就,湊和,免強……

    二,既然半路結伴,雙方在“家中”的責權利,象格式要約,白紙,黑字,立個“契約”,一來對個人負責,二來對當事人(身後)子女,親屬,乃至社會負責。

    三,聯絡本問,搭了夥一個先走了,或分手了,自然引發一些“是非”來。

    一旦出了事,事前雙方無文字等憑證,出了事,各執一詞,各說各理,他人能說什麼呢……

    由上所述:現階段搭夥過日子的不但有初婚,也有N婚,也不僅僅是中老年人,角色多了去了。

    未來,選擇不婚,選擇搭夥(同居)過日子的將會越來越多,有可能是主流。

    所問對搭夥過日子怎麼看,我認為一是理性客觀,二是務實包容。

    所言怎麼看,看什麼,有什麼可看的,凡事有存在,自有“合理”的需求和基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給兒子早早準備彩禮錢、買房錢、買車的錢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