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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周永根1

    當一個人得了絕症,求生的慾望,可以讓他頃家蕩產為自己續命。哪怕有萬分之一的希望,他也不會放棄。而那些欠了債的自殺者,在他目中看不到解決向題的希望,絕望使人失去了唯一活下去的勇氣。但凡人到了生不如死的境地,都會毫不猶豫的選擇死亡。

  • 2 # 使用者初陽

    人得了絕症,誰不想活呀!,只要有錢,都是一樣的去買命,至於欠錢的人,想死,那還是感覺錢不好賺,受不了崔債的氣,感覺活著生不如死,想不開了,。

  • 3 # 王氏德哥1999

    這本身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只要是人都有怕死的時候,明知道沒有多少希望,都會想方設法地去找尋各種診療方法,誰不願意活在人世間,只不過有錢人想花錢去買命,更多的是慰籍自己的心靈,彌補自己的不足,以花錢的方式方法去挽救自己的生命,在心態上會表現得很好,願意花錢去嘗試各種藥物,透過化療、放療來延長自己的生命週期,同樣再乎自己的生命。心靈上會得到一定的安慰。

    有些人欠錢了卻想死,是其心態發生了一定的變化,知道自己的病沒希望,疼痛難忍思想壓力大,看著家人四處奔波、勞命傷財,自己的心也痛,是不願意連累家人而揹負高額的債務,想一走了之,有時候人不能為自己而活著,那樣沒有一點意義,沒有經歷過的不懂得病人的傷感和無奈。人在絕望的情況下,心靈的痛處最薄弱,離開去死才是自己最好的歸屬,一方面能減少家庭的經濟壓力,另一外面是希望家人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會過得更好,欠錢了想死才是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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