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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閒談呀

    如果你喜歡的人並沒喜歡過你,很正常。你喜歡的人有選擇他喜歡誰的自由。至於選擇了另一個女孩,沒選擇你,證明他不喜歡你。另一個女孩恰好是你閨蜜罷了。在你心酸地以為的“三角”中,其實你才是他們倆的燈泡。

    如果你喜歡的人喜歡過你又移情別戀了,你閨蜜知道你們倆的關係還不拒絕,那麼,你就可悲了:識人不明,遇人不淑,被一男一女倆人渣矇蔽了,愛情友情雙敗。

    不管前一種情況還是後一種情況,你選擇遠避他們為好。否則,前一種,你會酸一輩子。後一種,你會痛一輩子。

  • 2 # 牛羊乾點啥

    emmmm,如果被女朋友看到這個問題,我可能會捱揍,因為我們倆在一起之前,我就追過她閨蜜,而且認識她也是透過她閨蜜認識的。

    我覺得喜歡過不代表什麼,尤其是年輕時候的喜歡,其實是很輕易的,你可能因為她或他的任何一點優點而喜歡,比如他抄作業的姿勢很帥。而在一起之後能一直陪伴你,關心你,愛護你,對你好的人才是最重要的人。

    當然,既然跟這個女生在一起了,那就堅決要跟她閨蜜保持距離,畢竟,你喜歡過她閨蜜和做過的那些破事,她都知道,而且會成為一輩子的把柄。

  • 3 # 呂品有五口

    他倆在一起,你看你對待他們的態度和出發點是什麼。比如:

    一方面,一個是現在,一個是過去。誠然,面對這樣的情景,首先的反應必然是尷尬,局面非常緊張。所以,如果還是讓自己的記憶始終停留在曾經時,無論何時都會讓自己不安,那麼倒不如選擇不見或少見。

    可另一方面,既然是曾經的喜歡,那麼你可以向過去說“不”,從現在起自己就要把握一個度,即面對兩名女生,把握好交往的尺度,特別是對曾經的那位,一定要保持在普通朋友的距離,以免走出錯誤的一步。

    還有一個問題,或許那位曾經喜歡的女生已經對過去釋然,所以以後的見面大家都會心照不宣的避開過去。那麼,還是要把握一個度,當朋友處吧。起碼,多一個朋友,比樹一個敵人要好。

    一點建議,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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