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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之舟職讀

    01一點認識

    職工與老闆之間的勞資關係,其實就是一場生意,是受僱者和僱主之間的合作與衝突關係。員工用自身的智力、能力、技能、時間換取應得的合適報酬,老闆透過賺取勞動者的剩餘勞動價值而獲取一定的利潤。

    在當下,勞動關係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是一個力求生產與分配並重的新的勞動關係階段。

    勞資關係一定程度上是雙方的合作關係而不是競爭關係,雙方都不能只算自己的賬而不算別人的賬。

    02具體案例分析

    一個員工為公司創造純利潤8萬,老闆給了27000,高嗎?站在勞動者的角度,肯定認為不高!低嗎?站在老闆的角度,綜合測算成本實在不低!

    老闆說:很高!我給員工的薪酬佔到了員工創造價值的33.75%之多。

    我還得給員工繳納社保,還需要承擔其他輔助崗位的人工成本,還需要租賃廠房、購買裝置和技術等等,還得繳納稅收。最後綜合算下來,落在我自個的純利潤幾乎就沒有了。

    所以老闆們會說:很高!不能再高了!

    職工說:太低了!我創造了8萬的純利潤,老闆什麼都沒做,不說80%給我,至少給一半吧,才給我三分之一,老闆太黑心。

    無論是老闆還是員工,站在自身角度考慮自己的利益得失,並沒有什麼毛病;

    但是,如果身在社會、人在職場,只算自己的賬不算別人的賬,無疑是自私的,只為自己著想的人,不僅沒有朋友,更難以立足。

    希望以上分享能夠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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