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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遇見小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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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釗釗說生活
派遣工跟正式工的工資待遇是不一樣的:你要去告他的話,你要有足夠的證據啊,而且派遣工籤的合同跟正式工的合同都不一樣的。派遣工有派遣工的公司,然後合同籤的是怎麼樣,就按怎麼樣去執行,正式工有正式工的籤的合同,他們就會按他們正式工的合同去履行他們的權。我打工以來10多年遇到的派遣工,一般這個都沒有說主張去告他們的,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籤的合同是怎麼樣的,在進場之前已經瞭解的非常清楚,才會進入去工作的。後面的糾紛都是要找回你派遣工公司的相關人員去解決。所以派遣工職工的話不用找本廠企業的。就是給直接領導批了辭工以後,工資還到派遣公司那裡去領取的。
5年勞務派遣,今年剛剛轉正式的過來人告訴你,可以告,但基本沒結果。
首先要明白什麼是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成績的勞動者,應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
注意,這裡有一個重點次:用人單位。
就是說,你必須和這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這家單位的員工才有資格談同工同酬。
眾所周知,勞務派遣在法律意義上根本就不是這家單位的員工,連前提都不存在了,又怎麼談同工同酬呢?
其次,工資的組成問題也導致了別說是勞務派遣和正式員工,哪怕是正式員工之間也基本不可能達成同工同酬。
像我們單位,每月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還有年終獎,還有就是其他的例如高溫費、季度獎金等等。
單位和每位員工簽訂合同時,只寫基本工資和年終獎部分,這個所有人都是一樣的,包括派遣的員工也是這麼多。
差別體現在績效獎金、高溫補貼、季度獎金、還有各種工會福利等方面。
這些就不是工資的組成部分,不算在工資總額裡,有浮動很正常。
你的工作成績是領導給你評判的,你覺得自己付出了同樣的勞動取得了同樣的效果,領導覺得並不是,這種主觀的東西怎麼評判?
很難評判。
因此,最起碼目前現階段派遣員工和正式員工的同工同酬問題是很難解決的。
與其花心思在這上面糾結,不如多努力提升一下自己,從學歷、證書、能力各方面,然後跳槽去找個正式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