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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絮絮叨叨聊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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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零零零零零00
到不同地方與體驗異地文化作為汲取靈感的來源,是藝術家創作脈絡的一部分。而這種藝術家與藝文愛好者間相互交流的習慣,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英國與美國,逐漸發展出一種組織模式—由藝文愛好者或贊助者提供藝術家工作室供藝術家實踐自己的創作理念,這就是藝術駐地的由來。
我們一般理解的的藝術駐地是從英文Artist-in-Residence (AIR) 或Workspaces 翻譯而來,臺灣則廣泛使用藝術村或藝術家工作室,而中國與香港則用藝術駐留、藝術家駐留計劃,均凸顯出藝術進駐本身在功能性、地點、宗旨與組織成員上大同小異,一般的內容都是藝術進駐提供各型別創意工作者在一段期間內的空間(如工作室、住處、交通等)與創作支援(如裝置、技術、資源等),讓這些創意工作者暫時離開原本熟悉的環境專心創作。最常被藝術進駐機構邀請的為視覺藝術家如繪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裝置、電影、建築、設計等,其次則為作家、策展人、研究學者、表演藝術工作者、文化工作者等創意人才。世界各地產生許多不同型別與功能的藝術進駐計劃,但大家的藝術進駐宗旨、成立目的、地理環境、規模大小、所能提供的裝置與資源、所選取的進駐物件、駐村期間長短等均有很大差異。對藝術進駐而言,最基本的條件是為藝術創作而成立的計劃或組織、主要在協助、服務所選的進駐物件創作、研究或發展進駐計劃。
駐地藝術專案英文名為(artist in residency),在西方是一種很成熟的駐地藝術交流活動。其基本模式為基金會或個人支援藝術機構,為藝術家提供交流、創作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