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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之成老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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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茶禪一味
首先你的提問是相互矛盾的
在你已經意識到控股權的重要性為何設定這樣的股權結構
很是費解
三個人各佔33%,就是三個人都說的算,也代表出現意見不同三個人說的都不算
三個人在成立公司初衷一定認為兄弟齊心,其利斷金
但是現實是殘酷的
合夥經營一間公司最重要的是資源整合和分配的能力
也就是說三個人中有出錢的,有出力的,有出技術的
那麼應該按照公司對資源的需求進行合理的分配股權
首先支撐公司運轉的一定是資金
其次是技術,再有肯幹的人才
可以採用動態的股權分配,無需制約,才能使各方利益最大化
舉例說明吧
首先你要搞清楚股權比例代表的權利,
主要分為67%,51%、34%、30%等
絕對控制權67%,相當於100%的權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併、變更主營專案、重大決策
相對控制權51%,控制線,絕對控制公司
安全控制權34%,一票否決權
30%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
誰擁有的股權越多,誰掌握的控制權就越牢固。
把握到什麼程度才能帶來“安全感”呢?
持有67%以上的股權稱為“絕對控制權”,因為這代表著管理層擁有了三分之二的表決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透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透過。”
所以後期公司的發展要根據三兄弟具體對公司的貢獻做出適當的重新分配
出資金又出技術又出資源的一定要有絕對控制權
僅出資金的要慢慢在公司進入正軌後減少股權的分配,
僅出技術的次之
否則可以預見的是公司最終一定會因為意見的不合,股權結構的不合理導致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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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情實感的世界
這是最差的股權結構。
沒有主次,也沒有控制人。
一般投資人遇到這種股權結構,都會避開。
因為平均主義導致關鍵時刻沒有人能決定事情。危機關頭容易出現矛盾。
最好別用這種股權結構來開公司了。
個人觀點哈,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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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erry&
1、合理的股權結構是今後順暢合作的保證!3個人各佔33%的做法肯定不是最優解
2、若真的產生了3人各佔33%股權的情況,可商量推選出一位主事人,剩餘兩人擁有分紅權但無決策權等
3、研究研究馬爸爸的套路…
回覆列表
感謝你的問題,你好,我是道之成。三人成立公司按照這樣33.3%佔股,將來對公司的發展非常不利,建議參照如下比例:60%20%20%,其他比例也可以調整,原則是兩個人股權總和比例小於其中一人。要想相互制約,需要在公司章程,股權協議中清楚說明以下事項:
1.股權比例大小,決策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三個人的職責和基本目標。
2.退出機制。說明退出股權如何交割,交割接收方的選擇以及利益分配,投資金處理,產權和專利所有權處理,債務債權處理等等。要非常詳細。
3.利益分配,再投資和外面新加入股權處理以及員工激勵股權處理方案都需要詳細有協議。
4.合作結束或併購,售賣時股權處理方案。
一切都以具體詳細的協議形式固定下來,這樣才能確保彼此受協議制約。如果遇見新的問題採取協商的方式執行,以便大家能愉快合作,順利拓展,迅速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