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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你是我的緣204822294

    因為現在的電動車,80%不合格,電動車又是農民的好幫手,要求機動車限速也是應該的,機動車撞行人事故也不小啊,

  • 2 # 可愛肉包包

    我住市中心,停個車多難,車都丟著的沒開,市區又禁摩,開個電動車多好,尼瑪現在國標電動車二十五碼,還帶腳踏,還一點點大,我體重兩百多斤,你確定讓我騎這麼個玩藝?大象騎腳踏車?

  • 3 # 知足的大衛

    反對的理由很簡單,主要還不是現在電動車數量龐大,同時由於騎車人不按交規騎行,行駛中變道闖紅燈很隨意,引發事故較多,所以國家有關部門重新修訂電動車新國標,現在路上跑的電動車大部分就屬於超標車,可能要上牌考駕證才能上路,現在老百姓想不通的是,難道重新購買新國標車就安全了,新國標車難道是高智慧的,騎者遇到紅燈時會自動停止、自動識別非機動車道,如果有這個功能我想國家制定的新國標會得到百姓擁護的,這確實能起到安全效果,如果沒有以上這些功能,換車不換騎車人頭腦交規意識那就一點用都沒有,總之電瓶車交通事故多發不是車的問題,而是人的素質和遵守交規問題。

  • 4 # 一縷Sunny155419031

    只要騎電動車的人遵守交通規則!根本不用禁行,但現在的實際情況是,遵守交通規則的可能不到百分之七十,亂停亂放的就更嚴重了,可能會有百分之九十以上。關鍵問題不是車!而是人的問題!

  • 5 # 使用者勤仙532334438724勤仙

    什麼叫規範出行?請問腦子進水而制定此國標的人,時速25公里算不算是規範的?是不是時速25公里的電動車就不會發生交通事故嗎?如果發生,是否可以找出新國標的機關負責?

  • 6 # C小萱

    應該禁止汽車出行,一尾氣排放標準大,事故率高。不安全因素大,體積太大造成傷害太高了。對電動車的要求太高了,對汽車的要求太低了。都禁了吧!安全啊!磚家回家洗洗睡吧!成天不食人間煙火。不知百姓疾苦。老百姓容易嗎?綠色出行要求上牌照就好了嘛?哪有那麼多要求。

  • 7 # 老鄭90726

    那是因為法盲太多。

    騎電動腳踏車的人,絕大多數是生活在底層的小老百姓,由於文化水平有限,也沒有考取過機動車駕駛證,因此對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本不瞭解,說這部分老百姓法盲也不過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範的是道路上所有交通參與者行為的法律,包括非機動車和行人,但是,非機動車和行人根本不用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造成了我們中國特殊的大面積違法群體,而且這些人的違法行為很難受到處理處罰,人是很自私的動物,人的行為規範是管出來的,是罰出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未修訂以前,機動車闖紅燈只罰50元,也不扣分,那時闖個紅燈根本不算什麼,現在闖紅燈罰200扣6分,還有幾個司機敢闖?不是有人這麼說嗎?如果道德能住管所有人,那要法律幹什麼?也有一定道理。

    另外,由於前期的執法不嚴的縱容,使得群眾有這樣的誤解:認為現在的超標車是合法的,也是花錢買來的,我不偷不搶花錢買的車,為什麼被劃歸超標車?其實這就是執法不嚴的後果,造成廠家亂生產,群眾被動亂採購,日積月累形成了超標車就是電動腳踏車的觀念,現在一紙公文說超標就超標,接受不了,其實,這部分電動車從一開始就是非法超標車,只是沒有管起來。這也是新標準給超標車一個過渡期的原因,執法不嚴在先,這樣的過錯不能只讓老百姓埋單,應共同讓步。

    由於自媒體時代,網路很多時候是事實上的法外之地,而且數量龐大,不可能一一甄別謠言,一些不負責任的人,口無遮攔直接就胡說政府要禁電動腳踏車上路,以致於一些不求甚解的人信以為真,然後像瘟疫一樣擴散,於是重複一萬遍的謠言就成了真理。

    我覺得網警應該重視關於電動腳踏車的謠言,要對造謠者進行處罰,不能讓謠言一直逍遙法外,被打痛了才知道自己原來犯法了。

    還有很多巨嬰,不管是不是合法,反正觸及我的利益就是不行,我就是不滿,我就是要罵娘,從來都是從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也不想想,你不是一個人生活在森林裡的野人,自己管飽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一個人類社會,你雖然有參與交通的自由,但你不能妨害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合法權益,自由從來都是相對的,世界上還沒有絕對的自由權,這部分巨嬰有的時候還可能是高階知識分子,不然,怎麼會有霸座搶方向盤屢禁不止?巨嬰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對別人馬列主義,對自己自由主義。

  • 8 # 百樂魚

    謝邀。對於電動車的國標,這是一個討論題,不過相關的標準已經要實施了,基本上平臺百姓也只有去遵守了,這裡只是說說個人的看法。新國標才進行實施,但是會對很多人選擇一定的影響,因為現在電動車的使用量應該要比汽車的使用量大,它方便了人們的生活,特別是在城市裡面,擁堵的交流狀況,給電動車有了更多的發揮空間。這也就是實用主義了。

    那麼這個標準是不是禁電呢,也不能算是禁電,它只是對電動自動行和電動機車一個規範,但是它如果讓百姓買單就是我們百姓不樂意的地方了,因為買的時候沒有規則,而現在已經在使用了,反而明瞭規則,這其實是相關方辦事不力的結果,造成了現在的影響,如果電動車出廠時就有了相關的標準,也就沒有了這個新國標,因為消費者沒有更多的能力去判斷什麼,就如汽車一樣,它一直有標準,駕駛汽車要有駕照,要有行駛證等等,這個就沒有人去說什麼,而電動車的標準是來晚了,所以大家就有了說詞。

    還有就是實施新國標之後,是不是很多沒有達標的電動機車就沒有辦法上路了,還可以發牌嗎?考加駛證是不是很麻煩呢?不然就是隻能把它報廢掉了,這就造成了多重的浪費,這才是主因,對於要求限速限制的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生活的便利程度是不是下降了,城市的交通是不是得到改善了,出行是不是更便利了,還是說更加的麻煩了呢?電動機車的使用是不是可以規範,是不是違規了可以得到重罰呢?有規不執也是一相問題吧。小編認為這才是重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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