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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若世之安

    掙錢難,買房難,生活難,生育難,教育難,養老難。責任感薄弱,自信心不夠,掙錢慾望過強,個人能力有限,家庭暴力居多,沒有擔當的人比比皆是。

  • 2 # 荷花172858455

    現如今男多女少的時代,不是人人都想離婚的,只是結婚後被各種各樣的債款所逼,心氣煩躁不安就吵架離婚,有的人離婚是實屬無賴之舉...

    原因有很多種,男孩是因為女孩結婚了,只想自由不想生子,生了孩子自己不養讓公婆給養,一切費用都讓公婆出,不想孝敬老人和父母,要房,要車,還不想還各種各樣債款就吵架鬧離婚,男孩被逼無奈只有離婚,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大多女孩鬧離婚,都是想騙吃騙喝騙婚賺彩禮錢的,因為她們結婚後不好好安心過日子,都是和金錢物質結婚的,只是為了和錢去結婚的;所以錢騙到手了,或者是錢花完了就鬧離婚,從不想著對婚姻和孩子負什麼責任...

  • 3 # 老蔣笑話7632

    無論網路上或生活中,我們總能聽到有人談論離婚話題,昨天張三離婚,今天李四離婚,明天誰誰誰可能又要離婚,似乎離婚確已成為“家常便飯”。

    但是,離婚當真已成“家常便飯”嗎?不然。至少我老頭一輩子沒離過婚。而且我的親戚朋友們當中,離婚率不足百分之五,說離婚已成“家常便飯”,難免有些言過其實、危言聳聽。

    在我的印象裡,50年代初期離婚率比較高,當時婦女解放,離婚成風,而至60、70、80年代離婚率偏低,婚姻關係相對穩定,只是到90年代之後離婚率才逐漸走高。

    那麼當前這種離婚率暴增的現象,根本原因是與錢有關嗎?不然或不全然。

    首先富人離婚,估計絕非錢的原因,其次窮人離婚也並非完全是錢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是一種思潮,一種追求絕對自由的浮華思潮,一種受西方文化嚴重影響的開放思潮,一種……

    這種思潮是否表明一種進步呢?我只是覺得這種思潮發展下去很危險,因為離婚率偏高多半會動搖我們的社會根基。

    治病從身體入手,而正風則必須從思想入手。但如何正風,如何糾偏,蓋非我之能也。

  • 4 # 一往無前橘子D9

    這與社會發展進步有關,男女都能工作,有的在改革開放中做得更好,不再依賴“男主外,女主內”的束縛,現在社會風氣向錢看,網路的發達拉近了彼此瞭解的距離,對待婚姻倡導了合得來就過,合不來就離的隨性理念,對侍婚姻對待家庭孩子沒有嚴肅的考慮過,所以社會上隨便離婚成了家常便飯,男多女少,男人活得卑微,婚姻真的需要付出百十二百的努力,否則下一個將就是你在民政拿分本就是你。

  • 5 # 謝生143197253

    很清楚,用老馬的話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彩禮(嫁妝)、買房、買車、健康醫療、孩子教育,無論男女,壓力山大。

    有人不結婚了,有人不生育了,可買車、買房、健康醫療還是省不了,高高的物價,高高的通貨膨脹率還是讓人煩心。

    女人比較感性,易受暗示,易受閨蜜和環境影響,自以為離婚能找到經濟條件更好的男人(比例較小、主要看自身素質),所以離婚大部分由女人提出。

    從八十年代末開始,女人傍大款。現在三十多年過去,一切向錢看。

    所有這一切,都緣於經濟。

    至於男人多三千多萬,毒雞湯……等等,都是小眾原因,很多女人出軌,夫妻感情破裂都由經濟引起。“雙手抱你,就無法搬磚;雙手搬磚,就無法抱你。”這是普羅大眾當下的寫照。

  • 6 # 金剛石的柔性

    就是有一方無限索取,而且還是覺得自己至高去上,從來都沒有想去原諒別人,只想自己讓別人都按照她的意願去做事,試問這樣的人你還能接受嗎?

  • 7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因婚外情導致的離婚案件佔比越來越高。就拿2021年來說,我們團隊統計過,我們經辦的案件中,因婚外情導致的離婚案件至少佔到一半以上,並且女方作為原告,起訴男方的案件中,百分之六七十都是因為男方出軌所導致的離婚,這和14、15年的資料進行對比,差異還是很大的。14、15年因婚外情導致離婚的比例,相對較少,最近幾年逐步上升,甚至慢慢成為了一種社會現象,作為婚姻律師,我也思考過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是三個方面。

    第一,是社會風氣的影響,改革開放以來,受到西方社會一些開放思想的影響,再加上網路的迅速發展,一些不良資訊迅速傳播,從而對整個社會風氣有一些不良引導。誘惑越多,人類的私慾就會隨之助長,進而犯錯的機率相對更高。

    第二,大環境的外在影響,只能算是婚姻破裂的表層原因,從更深層次來講,還是夫妻雙方感情出現了問題而導致一方出現婚外情。

    第三,現代女性越來越獨立,不光是經濟獨立,精神層面也非常獨立。當婚姻出現問題,比如男方出軌等,她們就不會像以前一樣將就,可能會果斷選擇離婚,拿起法律的武器自保。“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句老話,早已不再是現代女性在婚姻中的寫照。

    除了因婚外情導致的離婚外,還有很多因家暴、婆媳問題或者冷暴力等導致的離婚,但這些案件的佔比遠遠低於因出軌導致的離婚。

  • 8 # 藝術家烏嘉鑫上頭條

    很正常,農村出去沿海城市打工。經濟發達。思維方式,

    認知度提高了。環境可以去改變人。因→果關係。時代在進步!

  • 9 # 與生活共勉的平凡者

    之前有句爆火的話,以前的人什麼東西壞了喜歡修,現在的人什麼東西壞了喜歡換。但我想說現在離婚高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喜歡換,現在結婚率都不高。這恰巧是說明現在人,越活越明白了,是能量的提升,懂得開始真正愛自己了,真實的面對自己,選擇自己真的想要的,不委屈不求全,從這點看,離婚並不是壞事,而是人們多了一個自由的選擇項,結婚也好離婚也罷只是我個人的自由選擇,與他人無關。我有勇氣結婚,也有底氣離婚,不靠別人,只靠自己!!

  • 10 # 凡人閒聊

    根本的原因,這是把婚姻當兒戲

    有人把幾十年的婚姻,分成若干個年代,不同的婚姻態度,我不想搬過來讓大家看。

    我總的感覺是年歲大的人,打死不離,中年人能不離就不離,可是一些年輕人一句話不合說離就離。

    說起離婚的原因五花八門,千奇百怪。

    有的人錢燒的,升官了喜新厭舊,嫌乎糟糠之妻;

    有的人的外遇出軌,覺得情人比原配好;

    有的人分居兩地,距離產生感情裂痕;

    有的人拋棄對方說不出口,又擔心被戴上“陳世美”的罵名,而冠以“不和諧”“感情不和”等等“堂而皇之”的理由加以掩蓋。

    有人說都是錢惹的禍,我說也不全是因為錢。從根本上說,他們把婚姻不當回事,過於隨便,就像吃飯一樣,把離婚變成了“家常便飯”。

    過去把離婚當作是“丟人”的事。按理說,我們國家過去的《婚姻法》,現在的《民法典》,都講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既包括結婚自由,同時包括離婚自由。

    離婚不是丟人的事,數次離婚絕不是值得誇耀的光彩之事。

    說離婚自由,不意味著離婚隨便。沒有節制,離婚不是沒有法定條件。在《民法典》中規定了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途徑。

    協議離婚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這個自願應有個前提,對婚姻是否嚴肅?是否已有了“下家”匆忙辦理離婚?

    訴訟離婚規定了五種情形之一的,比如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其他尋致夫情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經過調解無效的,准予離婚。

    離婚成了“家常便飯”,對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造成負面影響,影響家庭的和諧與穩定,直接影響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為了改變離婚過於隨便,幾乎變成“家常便飯”的局面。

    筆者建議:

    1.對閃結閃離的,除規定“離婚冷靜期”認真實施之外,是否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一個約束措施,或者進行萬元以上的罰款?

    2.對在一段時間內或者一生中結多少次婚,離多少婚,法律是否規定設個封頂線?

    不然的話,某些人毫無節制,結了離,離了結,再結再離,在離婚問題上不甘示弱,創“吉尼斯紀錄”。

    僅是筆者不成熟的建議,不同意者勿噴,我無意干涉別人的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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