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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ohnnyL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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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一職場網
正常意義來說,單位如果事先有員工守則及規章制度,是可以扣除員工一定比例的工資作為懲罰,以此引起遲到員工、工作犯錯員工的重視,要知道,對於單位來說,扣工資不是目的,而且希望你能正確、重視工作,認真對待。
在這個問題中,我不知道你說的是全部扣除工資還是隻是相應的根據情節、制度來處罰一部分,如果你在工作中犯的錯誤特別嚴重,給公司帶來了不可挽回的損失,那公司是有權利扣除你工資作為公司補償,相信這個你也能理解。
但是,扣除多與少,私下老闆也會處理,有一些非常聰明的老闆,表現上按照公司規定扣除了你的工資作為處罰,後期他會透過其他方式又給你找補回來,我以前就遇到過這樣的上司,對我也非常器重,但是為了管理好部門30人,他不得不這樣做,這樣的領導可以說相當聰明,特別會籠絡住員工的心,為他腳踏實地幹活。
所以,我想說,這個完全看公司老闆與你的情分關係程度怎樣了,有的特別好心、特別體貼、會辦事的領導,也可能會說先不扣除工資了,給你一個將功補過的機會等等,會讓你來彌補自己的失誤。
最後,你一定要頭腦非常清醒、明白,畢竟工作中我們有錯在先,如果你遲到是有具體的原因,是可以跟領導當面解釋,並且自己一定要特別真誠表示絕不會再遲到的決心等等,相信領導也不會這樣無情。
還是那句話,你說的這些扣除工資的緣由,最本質上還是需要你自己先做到位,如果自己本身都觸犯了,那理虧的還是自己,兩個巴掌拍不響,也不能全部怪單位,可以以後規避遲到、犯錯這樣的失誤,讓單位找不到扣除工資的理由噢!
別太傷心啦,朋友,加油吧!努力讓自己做得更完美,多多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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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等的語文
遲到和犯錯是兩碼事,遲到多數情況下是態度問題,而工作中犯錯大多數情況是能力問題。所以扣不扣工資得分開說。
一般公司對於遲到有明文規定。
有的公司,每月有三次半小時內遲到機會,超過半小時或者累計超過三次以上的開始扣工資。
有的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在不影響工作情況下,有一個上下班打卡區間,即上班早那麼就可以早下班,相反上班晚那下班就要晚點。只要在這個區間內打卡不算遲到。超過時間段也會扣工資。
像我朋友公司,上下班全靠自覺,早上上班去晚了的,下班後自覺加班。沒有遲到早退,事做好就行。
還有的公司對上下班管理沒那麼嚴格,特別是市場銷售崗位,天天跑客戶,沒法考勤,所以也不存在遲到概念。
而工作中犯錯,這是避免不了的,聖人都會犯錯,所以對於犯錯,一般小錯批評通報即可。經常犯錯、屢教不改者,或者犯大錯的,可能就直接按合同辭退處理了。就算犯錯要罰款,一般也是扣獎金,不會扣工資。
所以總結下,對於態度(遲到)問題,一般會扣工資。對於能力(犯錯)問題,一般公司也不會容忍你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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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打聽生活
這個問題要分不同城市來看,但任何時候,無理由扣工資都是不允許的。
公司可以根據自己依法制定的支付對員工遲到、員工犯錯作出一定的處理,可以是警告記過,也可以涉及到經濟方面的處理。那麼下面就圍繞工資的部分詳細的說下。
一、首先可以確定的是不可以無理由的扣工資,扣工資的前提必須是要有合法合規的理由。
二、員工遲到,公司可以不計算相應的遲到時間的工資,這個是合理合法的。
三、員工犯錯,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那麼公司可以要求員工進行相應的賠償,這個是可以在工資當中扣除的。
四、有些地方的法律法規可能允許經濟處罰,比如深圳市。那麼如果公司制度規定遲到或犯錯會產生經濟處罰,那麼公司可以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
綜上所述,員工遲到或者工作犯錯,公司如果有合法合規的制度,那麼是可以按照規定流程扣減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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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汪正樓律師
“勞動法江湖”分享有能量、有分量、有質量的勞動用工法律知識。
您的提問可以總結為兩個問題:一是員工遲到了,可以扣工資嗎?二是員工工作犯錯了,可以扣工資嗎?
1、員工遲到了,可以扣工資嗎?
我認為是可以扣工資的。
如果用人單位與員工約定的是固定工資制,即每月在完成法定、約定的工作天數後,用人單位要按約定的金額髮放工資。員工遲到、早退、曠工、事假,實際上是減少了工作時間,對於未提供勞動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舉例:
如果約定的是固定工資5000元,標準工作制,某員工遲到一小時,扣除的工資計算如下:5000÷21.75÷8,這裡每小時的工資,這一小時沒有提供勞動,可以扣除這一小時的工資。
如果約定的是基本工資加績效,上滿法定法定、約定的工作天數後發放滿額的基本工資,其他部分依據工作表現依績效分數發放。比如基本工資2000元,績效工資3000元,遲到一小時,那麼扣除的基本工資為2000÷21.75÷8。另外,因為遲到對於績效的分數會有影響,換算成績效分數後,發放相應的績效工資。
如果約定的是基本工資加計件,或基本工資加提成,那麼基本工資扣除部分同上,計件或提成工作成果有關,與遲到無關。
當然,工資也可能是以上幾種的混合,一個最基本的前提是,未提供勞動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2、員工工作犯錯了,可以扣工資嗎?
如果因為犯錯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這個損失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這其實不是扣工資,而是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只不過是從工資中扣除而已。
如果員工犯錯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那麼就不可以扣工資,只能給予警告、記過、辭退等處罰。
引申問題
對員工進行扣工資,還引申出另外一個問題,是否可以對犯錯員工進行罰款,即經濟處罰。
我們認為是不可以對員工進行罰款的。
依照中國《立法法》和《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財產的處罰只能由法律、法規和規章設定,用人單位無權在規章制度中設定罰款條款,除非有相關法律、法規的明確授權。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但是該條例已經於2008年被廢止。
所以,不可以對員工進行罰款。
綜上,員工遲到了,可以扣除未提供勞動部分的工資,員工犯錯了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了,造成的損失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不能對員工進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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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鬼谷子飛影無形
該罰時就要罰,獎罰分明,同理,加班要給加班費,那麼如果沒有加班費是不是要按照工時摺合補休等等。
工作沒完成好可以扣績效,那完美完成工作時獎金也不要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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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王付軍624
扣工資這事是違法的。
現在一些單位已經改成樂捐了,其實換湯不換藥,也是對員工利益的一種侵犯,但由於員工都選擇了忍讓,所以主管部門也就不好說什麼了。
個人認為罰款只會增加員工的牴觸情緒,負作用非常大,一般不要使用這種手段。
對員工的管理還是以人性管理為上。我說的人性管理不是任由員工任意亂來。而是利用人的羞恥心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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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職場精英培訓師—犁子
看是什麼單位。如果是私營企業,愛開就開。如果是體制內,就不行了。千絲萬縷的關係,開了是不行的。
馭人之術曰:黃金在前,刀刃在後。這是駕馭人的根本。單位工作就三事:人,事,財。體制內,人不能開,事多,錢不能用。所以,推進工作等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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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7859619754160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單位沒有紀律,那就是一盤散沙。只要你犯了錯,就不要給自己找藉口。現在哪個單位不罰款?你還說扣錢不合法。笑的我肚子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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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理科學藝術小百科
若單位有獎懲的相關條例制度作為依據,扣錢是可以的,但不應超過工資的20%。
扣錢不是目的,關鍵是警示你要守紀律懂規矩,不能自行其是,單位就是單位,不能一盤散沙,有制度大家必須共同遵守,這樣對守紀律的人也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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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遲到了,工作犯錯了,單位可以扣工資嗎。這個問題,問得不是很具體,所以回答時也不太能把握到位。比如,工作犯錯了,這個事包括的內容太多太多了,犯錯了,造成了損失沒有?如有,那造成的損失又有多大?
因為工作的原因,造成的工作損失,原則上,單位沒有罰款權、扣工資!但單位沒有罰款權,並不等於單位不能處理這樣的事。
員工遲到了,如果不符合單位的考勤規定,單位是有權處理的,比如,依遲到的時間扣除相應的得分,對應績效考核將錢對等來處理,這是允許的。又如,工作犯錯了,造成單位的經濟損失(比如原材料損耗、增加工作量,導致廢品產生等等 ),這些損失,單位是有權按公司規定來處理的,只要這個處理不違法就行。比如,當月員工的工資不可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不能低於總工資的80%,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