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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張簞食瓢飲話教育

    收費本身是合理合法合規的!但是收費多少以及收費形式這個還需另講。但是題主既然說的是“少量”,那麼就收費行為本身而言是沒問題的。

    教育部在20017年的一份解讀課後託管服務的檔案中已經明確的指出可以收費!

    同時強調了幾點(我大概有印象的):

    1、必須是自願的原則;

    2、不許用來上課;

    3、到點不接孩子的家長可以拒絕提供服務;

    4、可以引入第三方機構或者志願者等;

    5、財政適當補貼……

    所以對於收費這點除非學校是強迫所有學生必須參加,並且收費明顯高於外面的機構託管的話,否則單純從“收費”這點上來看都不算違規!

    別問我為啥知道的這麼多,因為從去年開始孩子的學校就已經搞這個了,而且我本人作為組織者之一全程參與其中,對各種規定、模式瞭解的比較多。

    而這個學期剛開始,這個事兒又自然而然的繼續推行了。

    我覺得題主有疑問的話一方面應該先行搜一下相關規定,另一方面應該把問題闡述清楚。因為“課後託管服務”牽扯到的問題很多,而提供的模式也比較多,你只是說“錢”是沒有太大意義的!必須跟其他問題結合起來看才行——比如是否強制、比如託管到幾點、比如是否加餐、比如家長不能準時接孩子怎麼辦、比如費用幾何、比如託管期間學生都做什麼……這些問題必須綜合來看才可以!

    據我所知的模式以及內容各地、各校各有不同!

    有的是直接招標給第三方有資質的機構,有的是財政補貼由學校老師負責託管,有的是託管期間只能讓孩子們寫作業不許輔導不許講課,有的是留下之後上各種興趣社團……

    所以你的問題需要描述清楚了才好說!

    光談“錢”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學校即將開學了,網課教的攝影內容有必要再講一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