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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隨風314

    法律工作者方方面面,年齡不是問題。問題是40歲改變職業再創業是個挑戰。沒有行與不行,只有你選擇接不接受,不論成與敗,敢於接受,才敢於實踐。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三思而後行。且行且珍惜。

  • 2 # 返醒

    人生有兩次意義:一次是出生的時候,一次是知道為什麼出生的時候,年齡,學歷都只是外在的因素,褚時健八十歲開始種植褚橙,最重要的是問問自己為什麼去做這件事,這個答案是不是你內心真實的渴望,把這個問題問清楚,相信你會有自己的答案。

  • 3 # 培訓師晏本亮

    不現實。

    如果你說我就要做,不需要產出,一味地投入,到六十歲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我同意。可是,你的目的不是為了有回報?不是為了改善生活?不是為了幫助他人嗎?

    如果就是興趣,也有錢有閒,可以的。但凡是有其他條件附加,就不現實。

    說說原因,首先考證,你先需要有本科學歷,或者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才能申請報考司法從業資格證,兩個證考下來,最短五年過去了,而且現在的從業資格證更加難考了。

    你說沒有證書也可以,誰信你呢?不信你,也就不會需要你幫忙了。

    考到證書在手,你要實習,你想想一個接近五十歲的人,哪家律所會用。沒有經驗,證書也不能幫助別人的。那隻能自己免費開展推廣,等於拿窮人的案子給你練手,你確定這樣是幫助別人嗎?

    作為一名職業規劃培訓師,我們不能一味地灌雞湯,要能中肯的給予建議。

    職業規劃出一個宏偉的目標不難,難的是如何實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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