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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族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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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栩翌
私營企業,上班遲到就扣錢,現在的公司是遲到十分鐘以內扣5元,10-30分鐘扣50元,30分鐘以上扣半天,加班沒有加班費。上個公司是按分鐘來,遲到一分鐘扣10塊,後來太多員工反對,降到一分鐘3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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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失眠姑涼
我是一個小北漂,就像大城市裡的蒲公英的一粒種子,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落葉歸根。北漂的蟻族們差不多都知道,公司在那頭,我在這頭是在正常不過的現象了。經常為了趕地鐵,公交不得不踏著高跟鞋,甩開膀子,不顧形象的狂奔在路上。可是遇上路上堵車,地鐵限流,上班有時候遲到也是正常不過了。我們公司(就不提公司名了)對於遲到做了嚴格限制,按照打卡時間為準,且不授權釘釘打卡啊這一類的網上打卡,只認指紋打卡,九點鐘上班,九點一分打卡就算遲到,第一次遲到了罰款十元錢,第二次遲到罰款二十元,這樣依次往上疊加,且超過遲到超過十分鐘的,就再加5元,不設上限。已經實行了很久了,也不知道交給財務的錢都去哪了,員工們敢怒不敢言,每天只能讓自己謹小慎微的不要遲到。不知道有沒有更狠的,有的話也讓我見識見識。
再說說下班,第一天入職的時候基本上是熟悉職位的相關工作,不會涉及到加班,六點鐘下班的時候我看周圍的同事沒有一個人動身下班,詢問他們怎麼不下班,都說再等等吧。後來時間長了,才知道,原來在公司待得時間越長,越能給領導留下好印象,這樣就導致大家上班的時候都嘻嘻哈哈,到了快下班才開始做今天的事情,弄得還挺忙,領導一看都要下班了,大家還是忙忙碌碌的,還挺欣慰。我問他們為什麼不上班的時候把事情做完,下班了就早點回家呢。他們告訴我,你上班就能把事情做完了,給領導看來就是今天你不上進,給你安排的事情不多,那以後就要給你安排更多的事情,拿著一個人的錢要做三個人的事情, 擱誰誰也不幹啊。而且我們公司是六點半才開始算加班,美其名曰這半個小時是給大家吃飯的,但是誰都知道,半個小時連下去排隊買餐的時間都不夠,還不是貢獻給公司了。
做個北漂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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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簡安娜
說實話,我上班的單位非常人性化,為了方便女性教職工接送孩子。我們上班的時候是8:30—12:00,13:30—16:30,而且不打卡的,上班晚幾分鐘無所謂的。
曾經也在一個很大的私企呆過,打卡上班,當時是遲到半小時內扣50元,超過半小時扣150。經常加班,但只有週末加班才算加班工資。非常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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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93933837896
我還沒有遇到過這種公司,不過我男朋友的之前的公司就是這樣。說實話,如果你是個缺乏經驗的應屆畢業生,那可能需要學習,等你可以選擇公司之後,就可以辭職了。這樣的公司應該是不會為員工考慮,只在意眼前的利益,人才留不住,只有沒有能力的人願意忍辱負重呆下去,時間長了,那些不敢跳槽的人變成了高管……公司也就慢慢走向下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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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93953313462
這個問題我剛上班那會也遇到過。公司雖然是私企,但是規模很大,在業內很知名。但就這樣的公司,遲到一分鐘扣100塊,規定是晚上六點半下班,但基本從未在9點以前下過班。加班費那是沒有的,雖然沒有加班費,但是自願加班的人一抓一大把。
怎麼說呢,正常吧,很多私企都是這樣,但是比較人性化福利又好的公司也不能說沒有,只是遇上的機率比較小罷了。
所以如果你想擺脫這種現狀,這樣的工作,最根本的辦法就是趕緊提升自己的能力,這樣,你就能有更大的選擇權了。
像一些公司高管,上班時間都比較自由,不用按時按點來,而且可以早點走,還有些工作,壓根不用去公司坐班,但收入卻不低,但歸根結底還是要提升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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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晶5989
這個問題,我看到後就好想說現在幾乎成了“常象”!可見得中國的勞動法就是隻有“理論”,“形式”上的!而眾多企業主會說,我沒有讓你們加班,公司也不允許加班云云的!可是真心要是員工到點下班就走,看看他們自己又會是一種什麼心態、什麼嘴臉!再不然在家也會總有老闆們時不時的一個電話來“噓寒問暖”的!!!先看看國外關於加班的情況:
一、美國 老闆付不起加班費
美華人在工作時間上是很較真的,到點就走人,1分鐘都不差。當然,如果有急活需要加班,他們也會配合,但加班費比正常薪水高出一倍以上,公司還得給加班職工叫個外賣什麼的。長時間加班,美國僱員是不會幹的,老闆也付不起加班費。沃爾瑪公司就曾被“加班費”絆倒過三次:2005年,因侵佔員工休息時間,沃爾瑪被加州一家法院判決賠償1.72億美元;2006年,賓夕法尼亞州一陪審團裁定,沃爾瑪因存在強迫員工在休息時間工作的行為,需支付7800萬美元的罰款;2007年,該公司又為5萬名加州員工支付了超過390萬美元的加班補償,同時支付19.89萬美元的民事罰款。這“肉”割得讓人心疼吧!
二、德國 高效工作避免加班
除了醫生、護士等專業性、時間性極強的職業外,德國普通職員大多在傍晚五六點鐘按時下班回家,和家人共進晚餐或與朋友聚會。如果確實無法按時完成工作該怎麼辦呢?德華人一般會採取兩種對策:第一,更加高效地工作。很多德華人清晨就開始抓緊工作,有時甚至不吃午飯。總之,他們會想方設法在下午5點之前完成手中的任務。第二,堅持責任不在自己身上。也就是說,如果不能按時結束工作,就設法證明是因為公司沒有僱傭與工作量相符的勞動力,才導致工作做不完,應該由公司負責。基於以上兩點,德華人總能準時下班。
三、英國 長時間加班可倒休
大部分英國公司都制訂了“加班須申請”的制度。比如,倫敦某金融公司規定:員工單日加班超過2小時,必須提前2天申請;申請時需寫明加班時間、加班期間工作內容,並獲得至少兩位上司批准。長時間加班基本上都可以靈活地換成今後的倒休。英國法定帶薪假期是每年28天,有些公司明確規定,若員工在年底未完成標準的休假天數,就扣除其相應天數的工資。僱主們主動提醒員工休假,也是希望員工能以更加飽滿的身心狀態回到工作崗位。
四、日本 鼓勵員工向加班說“不”
加班,是日本職場人的常態。日本加班現象之嚴重是出了名的,連“過勞死”一詞也產生於日本。這些年,日本政府察覺到加班帶來的一系列問題,鼓勵企業採取措施讓員工準時下班。貿易公司伊藤忠商事表示,願意以更早的下班時間來吸引應屆畢業生;列印機制造商理光明確禁止在晚上8點以後工作;優衣庫服裝連鎖店的運營商迅銷還醞釀推出4小時工作制,滿足那些想要更好平衡工作與生活的員工需求。
再來看看中國《勞動法》: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
現實是,老闆巴不得少請人,少給工資,一個人頂兩三個人用!男員工當超人用,女員工當男人用!工作多了,加班就成了“常態”!工作做好了理所當然,做不好就狗血淋頭!唉!雖然說人在不同的位置想法、做法是不一樣的!也許自己當老闆了,也可能會變成當初自己所討厭的樣子!也許有人升格做了老闆,但感同自己當初打工仔的艱辛,也會有對員工不錯的!這其實也是人性的問題,也是這個社會大環境“追名逐利”所造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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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所在的公司沒有這種現象,但以前在一些地方上班時遇到過這樣的。
上班晚一點你鐵定是遲到。但到了下班時間,卻經常性地拖個把兩個鍾已成常態。這樣的公司,往往要求員工遵守它的制度,但它的制度對於員工福利保障來說,很多時候並沒有實行,沒有兌現。這也使得這樣的公司員工流失率非常高,也直接導致他們的員工隊伍老是存在新手不瞭解,老手只顧自己的狀況出現,時間一長,便形成了惡性迴圈。
這一類的公司,你上班之後晚一兩個鐘下班,它往往認為是正常的。因為你這份工作他們覺得你能拿到不容易,所以你理應好好珍惜,加倍付出。因此,它不給你算加班費,久了也便習慣了。這是這類公司的思維。
它們沒有想到的是,上班的員工也是人,如果長期這樣延長員工的下班時間卻又不算報酬,這樣的公司必難長久。或者,業績並不佳。能夠存活,也只是在拼老本吧。
因此,奉勸如果你遇到這樣的公司,最好不要呆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