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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和伊夏的生活日記

    首先,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到了 從勞務合同上 就自然會被退休,但是有些單位 也有反聘現象。 如果明知道年紀大 在聘用就職期間 被辭退 是一定會有補償費的。這個不用擔心。

  • 2 # 幸福清茶o

    年紀大辭退員工有沒補償,要看具體是什麼情況:

    1、員工已符合退休年齡後,單位與員工不是勞動關係,是勞務關係,這種情況辭退是沒補償的;

    2、員工在單位連續工作10年,距離退休時間在5年內的,單位不能辭退,若強行辭退,已違反勞動合同法,應對員工進行賠償,即補償的二倍(按在單位工作年限,一個一個月工資的標準)

    3、其他的情況,若單位在合同期內辭退,都應該是要進行補償的!

  • 3 # 王雨萌Regina

    若是在一家單位工作十年以上就是永久合同了。

    若是沒有到退休時間辭退,按照《勞動法》肯定是要賠償的,而且賠償數額比較大。可以具體諮詢一下法律從業人員。

    這種情況很多單位出現過。可以請專業人士幫你。

  • 4 # HR媽媽談職場

    1、你所說的年紀大,是否有達到退休年齡(男60歲,女50歲,女幹部55歲),先假設你還沒達到退休年齡來回答。

    2、單位這種行為違反勞動法,你這屬於無過失性被單位辭退,根據勞動法規定,應該得到經濟補償。

    3、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今年因疫情影響,很多單位都在裁員,都會編造各種理由讓你走人,特別是很多一線員工,不懂法律知識,被單位忽悠,自己寫了離職申請單,那這樣就沒經濟補償了,所以千萬不要被忽悠了。

    5、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如果單位執意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如果沒簽勞動合同,請保留好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條、工作牌、考勤資料等)。

    7、勞動合同沒簽的話(按規定應該入職後一個月內簽訂),可以同時向勞動監察投訴,並要求支付未籤勞動合同期間二倍的工資。

  • 5 # 職場楊樹林

    這種情況如果是必須補償的,首先年紀大並不是合理辭退的員工的合法理由,如果到了退休的年紀(國家法定知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那麼是按規定退休。

    如未到退休年紀,有具備正常工作能力的情況下,辭退員工都需要支付賠償,具體可以和公司協商賠償的計算方式,一般來說通常是採用N+1的方式賠償。

    N+1的定義:其中N表示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年限,1表示代通知金【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N的的條件: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在單位工作多年,且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2N的賠償方式。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 6 # 王越美

    多大年紀大了?,超過退休年齡,肯定是不能幹了,那就辦退休了,國家有規定,你還想幹?那就辦退休後,在謀一份職業。

  • 7 # 曾慶文律師團隊

    年齡大不是辭退的理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

    企業想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包括了(1)勞動者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2)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害;(4)勞動者兼職,給企業造成嚴重影響或經企業提出拒不改正,(5)勞動合同無效;(6)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並不包括勞動者年紀大這一條。

    所以,這樣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

    還有一種情況是,勞動者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工人50歲,女幹部55歲。這種情況下,因為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已經自動終止,用人單位“不要”勞動者了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充或者賠償的。

  • 8 # 東友律師團

    首先“年紀大”不屬於辭退員工的合法理由,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當中都沒有規定公司可以以“年紀大”為由辭退員工,所以這只是公司編出來的一個辭退員工的藉口,實際上公司這種做法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而經濟補償金按照員工在該公司的工作年限決定,每在單位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的工資,超過6個月不滿1年按1年算,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的工資,這裡的“工資”按照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進行計算,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 9 # 夕下行行

    單位以你年紀大了辭退你,那你多大年紀了?四十歲還是六十歲?如果是四十歲,就有補償,如果是六十歲,就沒有補償。

    男性職工滿六十歲,女性工人滿五十歲、幹部滿五十五歲,達到退休年齡,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養老金。《勞動法》明文規定,照章執行,沒有經濟補償。

    如果沒有達到退休年齡,企業一般不會以年齡大為由辭退員工。

    你和單位籤的是有期限的勞動合同,則在合同到期後,不再與你續簽合同,給予你一定的經濟補償後,你離職後可申領失業金或另外求職。

    如果是籤的長期合同,如因年齡原因,不能適應原崗位工作,可以安排轉崗,其工資待遇等會降低。如以前是倒班崗位,可安排在白班崗位或輔助性崗位,你如果能接受就繼續工作,如果不能接受就只能自己辭職。

    在國企和事業單位,職工年齡大了,可以退居二線或者辦理內退,也是降低工資待遇。

    現在有企業講什麼“狼性文化”,員工在三十五歲時,還是基層崗位,沒有上升到一定職位,就要被淘汰,這種情況,一般是給予經濟賠償,讓你走人。

    如今的中國,不提倡也不需要做企業了,都搞什麼網上經濟,人人都想今天創業,明天融資,後天上市,然後撈一把走人,丟下一地雞毛,讓打工者欲哭無淚,投訴無門。

    做企業的也不比以前,為百年長計考慮,也是搶風口,搞仿冒偽劣,對消費者坑蒙拐騙,快速圈錢回本。

    如此行為,就不需要年齡大的員工,只需要初出社會的年輕人,快進快出,好矇騙,好管理。

    我們在單位工作,平時要遵規守法,但對侵害自己權益的行為,要依法堅決維護,首先對單位的違法行為可打電話12333進行投訴,也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去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勞動者除因退休、違法犯罪、嚴重違反單位管理制度和自己主動辭職等情況而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因其他原因而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都需給員工經濟補償。

  • 10 # 綠水青山任我行

    針對你所提出的問題,初步判斷你應該是接近退休年齡的老員工。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只要你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該單位不得以年紀大為由辭退你

    如果該單位堅持以此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就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你支付賠償金,具體經濟補償標準如下:

    1、按你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你支付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你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如果你月工資高於該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你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6倍的數額支付。

    3、向你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24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覺得所謂流量明星就是給人網上很火的感覺,這些都是完全可以人為操作的,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