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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莫言功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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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葉律師
海爾集團員工因午休被解除勞動合同引發網友熱議,海爾集團透過其官方微博釋出《關於四名違規員工處理情況的說明》,對此事做出解釋。
至於問題所說的網傳海爾集團長年實行十二小時工作制,這個是否屬於則不得而知。不過,從法律規定來看,十二小時工作制這個顯然是違法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每天12小時的工作制已違法上述規定,作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標準呢,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每天延長工作時間4個小時,作為職工原則上可以按照150%的標準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
規定都有相應的規定,標準也有相應的標準。即便這樣,現實中還是普遍存在加班加點的情況,並且還沒有加班費的情況。勞動者畢竟在勞動關係中屬於弱勢群體,處於弱勢地位。對於公司來說,態度便是愛幹不幹。所以只要不離職,基本也沒人會主動要求加班費。另外,根據規定,若員工主張加班費,應當對加班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很多員工因為缺乏證據,導致加班費請求在仲裁或訴訟中難以得到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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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烏市那些事兒
說幾點吧:
海爾集團4名員工午休被開除,引發熱議,然而,海爾的《情況說明》則是,四名員工是上班期間睡覺被開除。那麼,究竟誰說的對?四名員工說假話?還是海爾說假話?還是媒體報道有誤差?不得而知,總之,總有一方在說謊,要麼是海爾,要麼就是被開除的員工。
2、海爾加班加點,特別是中午不讓休息,已經是常態。我梳理了媒體的報道,確實海爾集團在使用員工方面,存在過度勞動,沒有按照《勞動法》進行,而且長年累月工作十幾個小時,成為常態。看下媒體的報道:有海爾集團前員工告訴AI財經社:海爾內部沒有午休,僅有的半小時吃飯時間,光排隊就差不多要10分鐘,晚點上工都要被教訓一頓。“有時剛打上飯,還有7分鐘就上班了,關鍵就三十分鐘還得提前幾分鐘到崗。”一名員工抱怨。
採訪報道:多名曾在海爾集團實習的同學對AI財經社表示,公司流水線上的工作工時基本為12個小時,有時需要處理不合格的機器,14個小時都有可能。“醒來就幹活”“吃完飯要立刻到崗”成為海爾流水線上的常態。據海爾員工反映,有的人因為受不了高強度的工作,來了兩天就走了。
“每天‘累成狗’,回宿舍就只想睡覺。”此前在海爾實習的吳憲(化名)告訴AI財經社,“只要是幹活的每天都有所謂的達產,即達到設計的最大產量。我們小組一天1400臺機器,完不成就得一直幹,啥時候弄完才行。更坑的是,他還會以產量達不到為由扣你假期。”
另一名海爾員工向AI財經社透露,由於非人的工作強度,海爾車間的工作人員流失率很高。“差不多半年吧,老員工都走的差不多了。人家不怕沒人,走一批實習生,然後再來一批。”
至於工資,有員工表示:“說是按照崗位產量給錢,結果呢,其實按照你工作年限長短來發工資的。”
各位看官,自己看,是真是假,大家都是成年人,一看便知。
3、超過8小時工作制,已經成為中國絕大多數企業職工的普遍遭遇。如果你在單位能夠準時上一班,那真的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實際上,大多都要加班加點,甚至一天工作長達十幾個小時,有時候還週末經常去單位加班加點,但沒有加班費,因此,這個問題,實際上不是海爾的問題是,而是中國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雖然有勞動法約束,但法律並沒有對企業起到約束和制約作用,形同虛設,加上沒有人投訴、取證難,以及職能部門的監管缺失,導致工作12小時現象極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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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隨性好玩
海爾是知名企業,馬雲是知名人物,可是一個關於午睡的員工處理,一個是關於交班的發言,我想大家都看的清清楚楚,但我有一下幾個問題!
1.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是如何規定的?十二小時工作制是否合法?
2.中午吃飯時間(規定的時間)內吃完飯是否可以睡?
3.就像馬雲所說的工作制是否合法?
4.像海爾這類大企業有沒有工會組織,那麼相關的工會能不能對涉事員工給予幫助?
5.在這些輿情出來後我們的勞動部門是否關注到了,如果關注到了,那麼有沒有必要介入?能否有所作為?
我們天天再說構建法治社會,如何去做,這就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不能說是大企業就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如何保障打工者的合法權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能僅僅是口頭上說的,更應該落實到實際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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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多才多藝溪流tp
這麼大一家公司,竟然是十二小時工作制?這種企業如果在其他國家,早關停了!
一個國家的企業,不尊紀守法,承擔社會責任!還十二小時工作制壓迫工人,引起社會不安,這種企業於民於國都不利,
現在各產能過剩,允許淘汰一些落後和不守法的企業。
現在一些中了病毒的企業說,管理出效益,所以辦公室人一大批,每個人為了刷存在感,都會搞一些形式上的東西讓下面做,最後壓得一線員工寧願送快遞也不進廠了,工廠招不到人了,就和一些中技學校勾結,學校送人來實習,學生不來不給畢業證,,或者內外勾結找外包勞務派遣來做!!!有些企業搞成這樣了都認為是把企業管理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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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薩摩大奔
請尊重事實,別無中生有!
我在青島黃島區海爾工業園區隔壁的製藥企業做管理工作許多年,每天都能看到海爾員工上下班,海爾的班車接送員工,每天下班是會延遲一個小時左右,但絕對沒有提問者所說的12小時。我在做黃島區政協常委期間,我們經貿委員會也去企業調研參觀,海爾工業園我們也去過,他們車間班組都有一個“大腳印”,每天員工要站在大腳印上彙報工作,講究“日清日高”什麼的,企業管理的確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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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上綠洲
青島GDP從過去的全國第七滑落到全國第十四,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點就有像海爾這種血汗工廠的原因,我曾經也評論過海爾,不單是勞動強度跟收入比的問題,還有內部勾心鬥角和青島人的排外意識的問題,青島多少年來大力吸引人才卻一直是很難吸引到人才也留住人才的原因就在於此,表面看起來是企業管理問題,實際上就是人的素質問題,是人的問題,青島如果不把人的素質提高一大步,說什麼趕超深圳就是個乾巴巴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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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平淡從容
別他媽的黑海爾了啊!企業十二小時上班的多了去了,有管的嗎?再說了,各地最低工資標準那麼低,工人幹五天八小時喝西北等啊!你們公務員,事業單位的人,幹五天八小時那麼高的工資,誰愛加餐呢?可普通的工人,社會底層的百姓就靠週末加班,節假日加班拿個1.5倍2倍3倍的工資吃飯呢!你們真為了普通員工著想,那就所以企業上班工人都是五天八小時,工資還和十二小時樣或者低點,可能嗎?!別他媽的拿勞動法說事了啊,企業開出員工也是有公司制度,員工覺得企業開除違法,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於因為企業上班十二小時違反勞動法劉不要談了,因為企業招你進廠是你自願的,企業也沒有強迫你進廠的,你自己也是知道上班十二小時,現在開除了你說違反勞動法是否有點無賴的感覺?再說了,海爾一個這麼大規模的企業,工人的數量太大了,開除四個人沒什麼大驚小怪的,這是不是有的同行藉機操作,打擊海爾,如果是外國的家電行業在黑海爾,需要引起華人警惕,不要上了外國佬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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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A迷失的季節
我曾經是一名海爾員工,海爾集團從來就沒有加班費這個詞!12個小時那是正常班,最少也是10小時,完不成每天定的任務就要加班,免費的那種哦!我查過當時我的工作量按照勞動法我可以拿三倍工資的,可當時那是多牛逼的單位啊,沒地方說理去!海爾當時都用的周邊縣市的工人,20歲左右,用不超過5年就換一批,目的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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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丘丘鼠
我17年在黃島海爾實習過幾個月,基本上天天都在加班,8點到8點,有時候連著上15天班,上夜班的時候站著都能睡著,一個月好像是120的餐補,半個小時的吃飯時間,上夜班的時候自己帶泡麵去,因為時間根本不夠,一個月下來工資4600多一點,對了海爾工廠沒有五險一金,因為工資太低工作時間太長所以回日照發展
回日照在現代威亞發動機幹了一段時間,標準8小時工作制,六險一金,平時加班1.5倍工資,星期六星期天雙倍節假日三倍,相對於海爾來說勞動強度小,工資高待遇好
現在的工作是重工業,8小時工作制 一個月24天班,五險一金,現在新工定崗工資基本5500+1000多的績效。
看到很多回答都是在說中國工廠有幾個有加班費,8小時制的我只能說有很多,經濟不景氣並不是剝削員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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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紫氣冬來123
我98年2月入職海爾至今,一線銷售所有崗位從直銷員到銷售總監我都幹過,目睹了海爾和一個個對手的戰役,長嶺,美菱,春蘭,容聲,LG,三星,西門子和現在的對手美的,海信,曾經的江湖大佬他們現在都躺著只有我們還站著,這就是結果。數萬海爾一線員工願意堅持30年天天加班願意週末站櫃肯定有他的原因,大家都是成年人生活有舍有得,你要為你的選擇負責,而已。每個企業都有問題,嫌海爾,華為,小米累你可以去大國企呀,每天沒事做呀。最基本的,端起碗來吃飯,放下碗就罵娘是不對的,是德行問題。我現在在海爾,我為我的公司點贊,有一天我離開了它,我也繼續支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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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現象不能以偏概全,現在很多公司,包括國企和勞務派遣公司,這種公司合在一起,就是在剝削勞動人民的血汗錢,你不管到中國哪個地方,都有這種現象,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我現在就把我瞭解的跟大眾分享一下,如今最常見的比如環衛工人,現在很多縣城或者市區環衛單位,由於8小時工作制的薪資待遇過低,很難招到人,再一個很多政府事業單位為了避免麻煩和招工難,這個時候勞務公司的價值體現就到了,這個勞務公司一般打著薪資高在網路上鋪天蓋地的招聘,不懂行的進去就被坑,比如工作時長過長,一般八個小時,這裡卻是十二小時起步,五險一金也不會替員工購買,說實話一點保障都沒有。
現在來說說題主說的問題,原因我自己感覺有以下幾點,第一個,由於市場競爭激烈和勞動力成本上升,第二個,該公司為了節約勞動成本,可能會降低員工的基本工資,實行加班多賺錢其實也就是賺回本該就屬於自己底薪的錢,只是換了另外一種方式,第三個,很多學校都跟這個海爾公司簽訂暑假或者寒假學生實習工作等安排,這中間公司與學校有沒有利益交換?學校難道不清楚自己所送學生的基本工作生活狀況?
最後只想說依法治國,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