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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灣區原野

    婚姻法第1056條規定,夫妻有相互照顧、彼此撫養的義務,如果一方生病了,這裡指的是重病或者癌症之類的,另外一方如果膽敢不管不顧的情況下,可以告他(她)遺棄罪。

    但是,現實社會是殘酷的,自古至今都有久病床前無孝子之說,何況夫妻呢。我認識一個女孩,四川妹子,白白嫩嫩能歌善舞,兩公婆都是90年代名牌大學畢業,因為一次公開的活動導致流產,後期無論如何努力還是保不住孩子。按理說,此時夫妻應該相互安慰、愛是一輩子的事,哪怕沒有孩子也一樣好好過日子。但是,現實往往不是這樣的。漸漸的,她發現老公在疏離她,她憂慮、她無奈、她難以入眠,後來又引發抑鬱症,要父母來照顧,發展到後來多次自殺未遂,最終還是在一個孤寂的夜晚,她獨自走到鐵軌上躺下,任由呼嘯而來的火車碾壓自己,離開了這個令她絕望的世界。

    但是,也有相當恩愛的夫妻,一輩子不離不棄的。所以,萬事無絕對,就看你的修行和福分了。作為人無論男女,首先要愛自己,保護好自己,關鍵時刻學會自救。只有自己好了,才能吸引更好的他或者她,只有自己不倒下,別人才不會離開。(完)

  • 2 # 快樂的葡萄Fj

    天妻雙方,不管是誰生病,另一方應該無條件照顧,人都會生病,兩人有緣分走到一起,很不容易,珍惜當下,互相照顧,開心快樂。

  • 3 # 阿祺

    必須要照顧。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一夜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這是夫妻緣分和夫妻恩愛的真實寫照,夫妻一方生病,另一方照顧是義不容辭的責任,有多少夫妻在一方生病後,不離不棄,無微不至的照顧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留下了多少膾炙人口的感人故事。

    之前我在習作裡曾寫到過妹妹抗癌六年的事,這六年離不開妹夫的精心照顧,妹妹生病後,妹夫便辭職承擔了照顧妹妹的重任,這六年妹夫在醫院陪妹妹過了3個除夕,說實話沒有妹夫的精心照顧,妹妹真的活不到今天,妹夫從一個被人照顧的大男人轉變成照顧別人的行家好手,妹夫在我們家也得到了家人們的尊重和稱讚。

  • 4 # 婭含思諾

    毋庸置疑,必須照顧。

    夫妻相濡以沫多年,即便沒有感情也有親情。所以一方有病,另一方應該盡全力照顧。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 5 # 尋找回來的世界5968

    即然是夫妻就應該相互照顧,不管誰有病另一方都應盡心照顧,生活中可能會有少數人沒有責任心,一般來說女人在這方面做得要比男人好,女人無私甘於付出,男人應該向女人學習,天下夫妻都應相扶相持,互敬互愛。

  • 6 # 冬陽154743496

    當然是必須的!否則要婚姻幹嘛?婚約就是給倆個生活在一起的男女一個保障。一方有病另一方必須照看。否則就是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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