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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合作共享ABC

    當今社會平均年齡78歲,女性年齡高於男性,90歲老人特別是女人比比皆是。68歲女性年齡只能算中上,身體還很好,人生還有很長的生活歷程,找個老伴是完全應該的。

    首先,從身體上講,現在社會體力勞動強度很輕,68歲女人根本不顯老蒼,不僅可以自理,還有餘力照顧家,包括孩子老伴。

    其次,家庭兒女均以成家,併到了不惑之年,後人進人了人生事業的高峰期,家庭生活無任何負擔,不需要老人照料。

    再者,物質生活滿足以後,精神生活的需求已上升為主要方面,找個老伴即可互相照顧,又可相互撫慰,後人也可放心。

    所以,支援找老伴。

  • 2 # 我是rc

    當然應當支援!人老了,身邊更需要陪伴,因為上了年紀,身體狀況就退化,身邊離不了人。子女不可能24小時守在身邊,所以找個伴很好。

  • 3 # 祥雲永伴chen

    關鍵是要看老人的身體如何?如果身體好,找個老伴相互陪伴兒女也可以省很多心。但老年人最好是搭夥過日子,以免身後財產分割起矛盾,好聚好散,免得為兒女添麻煩

  • 4 # 西莯龢荷40190211

    你要是愛她,你就支援吧!因為有伴和沒有伴,生活起來的感覺是大不一樣的。現在說,你可能體會不到。也許,等你老了,你會有撕心裂肺的體會。到那時候,你再後悔,是真的來不及。

  • 5 # 牽住夕陽的手

    68歲喪偶的阿姨找老伴,作為子女應該支援,但是子女應該明白一點,當兩個老人身體都不好了,誰都伺候不了誰了,子女就要準備著把老人接回家來照顧,或者子女回家照顧老人。

    昨天晚上有個64歲的老太太就是諮詢律師,自己老伴過世了,想跟一個老頭一起生活。老頭每月3000元的養老金,老太太每月6000元的養老金。老頭也是64歲。

    兩個老人都沒意見,願意一起生活,而且老太太自己有房子,希望老頭住在自己家一起生活,可是兩個女兒就是不答應,所以,老太太諮詢律師,問女兒有沒有權利阻止她找老伴。

    律師告訴老太太,從法律角度說,你的兩個女兒沒有權利阻止你找老伴,也沒有權利阻止你讓老伴住到你家裡來。你們住在一起不管是花你的養老金,還是花老頭的養老金,你的兩個女兒也沒權干涉,但是,你要想清楚一點:是你給老頭當保姆呢,還是老頭給你當保姆呢?

    你們現在身體好,不用子女照顧,你們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如果你們七老八十了,誰都伺候不了誰,這時候是不是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娃。那麼你們現在不聽子女的,跟子女關係處僵了,將來養老怎麼辦?

    所以,還是建議你跟兩個女兒溝通好,爭取女兒同意,如果說女兒不同意你找老伴,最好不要因為找老伴的事情跟女兒鬧崩了。因為老伴的子女沒有贍養你的義務和責任,到時候你一定靠不住他們。

    其實律師經常在節目裡提醒想再婚的老人,一定要跟自己的子女溝通好,在子女同意的情況下再再婚,否則晚年生活會很困難。

    老人想找老伴,子女們是否支援,要看你們所住的環境和再婚物件的人品,不能盲目的說支援或者不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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