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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百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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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大長江
謝謝朋友的提問,農村土地確權,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享有土地承包權,享有土地流轉權。土地流轉,就是農民在自己的承包土地上,可以年限出租和轉讓,來獲得一定的合理租金。但是,農民不可以買賣自已的承包土地。土地確權和土地流轉,是新農村建設一個系列程式,沒有土地確權,農民就沒有土地流轉的機遇。鄉村振興,新農村的發展變化,奪貧致富,生態宜居,必須依託土地確權。土地流轉,就是給農民創新的發揮力,抑制了農村土地拋荒等現象,開啟了美麗鄉村建沒的大門!2019.4.5日,個人簡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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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痴騎朽翁
土地確權是集體組織中的某個人所取得的集體土地承包權的權屬確定,用書面的形式把土地承包權在一定年限內固定下來。流轉是集體組織中的人或集體組織以外的人員從承包者手中租用土地,他只能從承包人手中租用(年限,租金)土地進行經營(專案在政府允許範圍內),他和承包人是出租和租用關係,舊社會就是地主和佃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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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是來自黑土地
謝邀!土地確權是國家正在進行接近完成的新一輪土地普查確定工作。
這裡所說的土地確權是指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確權,而且將三權分治(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政策最佳化明確,將房產與宅基地承包地統稱為農民不動產權。也就是說土地“承包地、宅基地”為國家集體所有,農民只有土地的經營和使用權。
而土地流轉只是把農民的經營使用權暫時以租吝或入股的形式轉包給別人的一種土地流通方式,農民在土地的使用和經營上佔有絕對的決定權,任何人也無權收回農民不動產的經營和使用權!這也是國家為了保護18億畝耕地指標和農民根本利益不受侵犯的硬性指標和長期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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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鄉村一鳴土地確權:
是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土地流轉:
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確權是流轉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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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哈哈娛樂場
這裡所說的土地確權是指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確權,而且將三權分治(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政策最佳化明確,將房產與宅基地承包地統稱為農民不動產權。也就是說土地“承包地、宅基地”為國家集體所有,農民只有土地的經營和使用權。
而土地流轉只是把農民的經營使用權暫時以租吝或入股的形式轉包給別人的一種土地流通方式,農民在土地的使用和經營上佔有絕對的決定權,任何人也無權收回農民不動產的經營和使用權!這也是國家為了保護18億畝耕地指標和農民根本利益不受侵犯的硬性指標和長期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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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田園生態迴圈—小黎
11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釋出《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
《意見》強調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確保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享有土地權益,不斷探索具體實現形式,不搞土地私有化;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性地位,不論經營權如何流轉,不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如何發展,都不能動搖農民家庭土地承包地位、侵害農民承包權益。
這無疑是給農民在土地問題和土地政策方面一顆定心丸。
一、《意見》提出,實行“長久不變”有利於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促進中國特色現代農業發展,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在穩妥推進“長久不變”實施方面,《意見》明確指出,穩定土地承包關係,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繼續提倡“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權依法自願有償轉讓機制等四方面措施。
在穩定土地承包關係方面,要求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應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
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方面,指出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使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從第一輪承包開始保持穩定長達七十五年,是實行“長久不變”的重大舉措。
在繼續提倡“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方面,《意見》指出為避免承包地的頻繁變動,防止耕地經營規模不斷細分,進入新的承包期後,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導致生活困難的,要幫助其提高就業技能,提供就業服務,做好社會保障工作。因家庭成員全部死亡而導致承包方消亡的,發包方應當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發包。透過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權的,承包方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此外,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權依法自願有償轉讓機制方面,《意見》明確要維護進城農戶土地承包權益,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對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援其按照自願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權或將承包地退還集體經濟組織,也可鼓勵其多種形式流轉承包地經營權。
二、健全土地流轉規範管理制度
在切實做好“長久不變”基礎工作方面,《意見》強調,要完善落實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政策體系。不斷探索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充分發揮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各自功能和整體效用,形成層次分明、結構合理、平等保護的格局。
深入研究農民集體和承包農戶在承包地上、承包農戶和經營主體在土地流轉中的權利邊界及相互權利關係等問題,充分維護農戶承包地的各項權能。完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健全土地流轉規範管理制度,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經營權的有效途徑。
國家行政學院特聘教授、中國特色鎮發展論壇秘書長薛紅星表示,從有關部門披露的資訊來看,“三權分置”政策實施以來整體上有序推進,總體落實狀況良好,不過仍存在一些不能忽視的問題。
他舉例說,比如個別地區存在發包方、其他經濟組織違法調整承包地的行為;一些一般農戶、新型經營主體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棄耕、拋荒承包地現象在一些地區依然存在;農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矛盾處理機制尚未得到有效健全。
在薛紅星看來,當前應切實做好確權登記頒證,落實長久不變,把握“完善、健全、放活”關鍵詞,即完善土地經營流轉市場,健全土地流轉規範管理制度,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經營權的有效途徑。
同時,還應該針對有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調研,積極應對,精準施策。讓好政策激發鄉村振興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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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嚴聖華
觀點:土地確權就是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土地流轉是在明確“所有權歸集體、承包權歸農戶、經營權可流轉”基礎上,實施“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進行“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流轉”,進行土地確權和土地交易市場等基礎制度建設,規範土地流轉交易流程和價格體系等,有利於解決當前農村普遍存在的“農地零碎化、集約化程度低、農村勞動力轉移、土地撂荒、鄉村二三產業發展和三次產業融合、促進資本和市民下鄉、發展現代農業實現農業現代化”等一些類問題,促進農民獲得“流轉收益、務工收益、分紅收益”等多種收益方式,是我們當前推進集體經濟制度和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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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確權和土地流轉,其實我們可以理解為:前者為自家承包地辦了一張“身份證”,而後者則是允許你可以把自家承包地租賃出去,靠收租金掙錢了!是不是這樣說會明白大概意思了呢!下面逐一簡單聊一下:
關於土地確權其實土地確權主要是維護農民權益,是在土地流轉步伐加快的背景下給農戶吃了一個“定心丸”,避免流轉過程中因權屬不明確而無法保障自身權益的情況!
說到土地確權,目前主要是由農村宅基地確權和承包地確權兩部分,是從2013年前後開始,為期五年,在2018年底已經全面落實完成!由於土地確權工作量很大,又耗時耗力,國家之所以費這麼大力氣去做這項任務,其實出發點就是:在加快農村土地改革過程中,要依法保障農民權益!只有走好農村土地登記確權第一步,農村改革條件才會基本具備並穩定發展!
畢竟農村土地改革過程中,會面臨徵地和流轉土地加快的步伐,這些方面如果不能為農民鋪好一些措施保障,可能農戶心裡沒底,也不踏實,這樣時間久了就可能會民怨沸騰,農村不穩定了!由於農業是國家的戰略物資,是決不能有半點疏忽,為此,透過加快土地確權,給農戶土地辦理一張身份證,其實也代表了高層重視農民的決心,並且未來也可以向市場開放農村建設用地和承包地,讓農戶可以享受到更多收益回報!
關於土地流轉說到土地流轉,其實很多年前就已經出現。自從城鄉流動加快時,隨著農村人進城務工人員越來越多,很多農戶就會把自家農田租給鄰居、地鄰或親屬關係的村民,因為那會兒租地是背地裡做的,畢竟名不正言不順!
後來,隨著農村人進城打工或買房落戶情況越來越多,尤其是這幾年農村種地越來越不掙錢,也讓很多農戶失去務農信心,便將土地流轉出去,然後外出專心打工!事實上,目前隨著農業機械化程度越來越高,農業生產成本也越來越高,導致小農戶家庭種地優勢越來越小,因而就會透過轉包、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方式將土地經營權轉出,以至於目前土地規模化經營已成大勢所趨!根據資料,目前全國承包地中已經有三分之一以上實現了土地流轉,並且這兩年農業補貼也開始發生改變,會特別傾向農村的土地規模化經營主體!
綜上所述,土地確權實際上確立了農村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歸屬問題,透過權屬明確後,農村下一步改革才會順利進行,例如目前鼓勵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土地規模化經營主體,都是需要土地流轉來實現,就需要農民把自家承包地的經營權進行轉讓,才得以順利開展!另外,農戶家的宅基地和房子,未來也可以透過“共享村莊”等方式進行轉讓經營權、入股、合作、貸款,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加農戶收益,並緩解當前農民進城買房的成本!以上僅為個人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