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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方紫柏風

    貸款十萬,還了三年利息,說明還款意向強烈,並非分文不還的那種具有詐騙性質的借貸人,所以法院在審理裁決的時候,會酌情予以考慮的。

    只是借款十萬元,如今連利息都還不上了,那說明個人財務狀況非常糟糕。本金加利息一起逾期,導致債權方急了,所以採取向法院訴訟以便迫使你籌錢還款。

    一般說來,借款是普通借款,並非信用卡透支,那麼就是起訴了,也就是要求你還錢,不構成刑事犯罪,大機率不會坐牢。唯一有可能導致坐牢的是法院裁決你還錢,你有償還能力,但是存在轉移財產、拒絕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那麼有可能觸犯拒執罪等法律懲戒方式。

    如果法律文書有限定還款的期限,屆時你還是無力償還,那麼起訴方會申請強制執行,這時你名下的房子、車子、有價證券、確權的土地山林、地裡的莊稼、養殖的家禽家畜等,都可以成為強制拍賣償債的選項。而且債權放能起訴你,多半做過調查,知道你有可供執行的資產。

    所以,題主做好徵信被拉黑,上老賴榜的心裡準備!這是負債又無力償還的負債者無法避免的陣痛。

  • 2 # 感受真言

    對此不是十分了解,但透過網報案例可略告一,二:類似你這樣的情況很多,今後可能會越來越多。貸款買房一旦斷供,銀行便會將你訴之去法院,判決後,你仍不能履行給付義務,你恐怕要上俗稱老賴的名單了,而房屋也即進行拍賣,謂之“法拍”。過程中,如果發現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給付,你有被判刑的可能。一般情況下你確實無經濟能力給付是不至於會被判刑的。

  • 3 # 端莊優雅風鈴L

    法院肯定是首選拍賣房!這樣做銀行便於最快收回貸款和利息!最大損失的還是房主!奉勸房主最好不要走這步,拿怕是自己省吃儉用,再苦再累也要按期還銀行貸款!

  • 4 # 使用者聽松閒人

    這個問題很簡單,貸款十萬,許是與銀行發生的借貸關係,通常還是民事糾紛。如果銀行起訴,法院受理了,拘留是必須的,但不會判刑。因為債務問題在沒有查明欺詐行為還只能算民事糾紛。如果借錢不還,而且逃避追責,申請貸款的時候採用欺騙的手段,那麼性質就會轉變為刑事行為。到了這種地步,法院民庭就會將案子移交公安局重新偵查後再移交檢察院,這樣判刑就得鐵定了。

    按照題面,債務人存在意外性,他的主觀不想賴債,接下來法院執行庭會凍結房產的流動性,等評估後拍賣,以期達到償還債務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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