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很有趣,我嘗試以我粗淺的知識說一下吧。
佛祖之所以是佛祖,是因為斬斷了十二因緣,斷絕慾望從而斷絕痛苦從而斷絕最根源的愚昧。
在這個過程中,他超越人,自然具備了無數的法術,但這些法術對於他來說,是毫無用處的。因為佛最終的目的緊緊就是超脫。
在此列舉一下十二因緣
(1)無明:就是不明,乃一切煩惱的總稱。於緣起性空無所明瞭,因而妄生一切執著,此謂“無明”;
(2)行:造作義,指一切行為,即依無明所造的善惡業;
(3)識:業識,此識隨業受報,為過去業力所驅,挾持所造善惡種子而來投胎;
(4)名色:名指心識,色指形體。由於一念愛染投入母體為名,成胎後為色。所謂心物和合而成胎,胎相初成叫做“名色”。
(5)六入:即“六根”。在母胎十個月的中間,由名色漸漸成長到六根完備,於出胎後對六塵境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
(6)觸:即接觸。根、塵和合而成觸。指出胎後六根與一切外境之接觸;
(7)受:即領受。根境相對於違順二種境界上,生起苦樂二種感覺謂之“受”,此即為對境所起的一種情緒;
(8)愛:即貪愛。對於五塵欲境,心生貪著,此即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9)取:即妄取,追取。遇喜歡之樂境則念念貪求,必盡心竭力以求得之而後已,遇所憎之苦境則念念厭離,必千方百計以圖舍之而後已,此即為愛染欲境的一種趨求。
(10)有:即業。即有因有果,由前際因(愛取),生後際果(生老死),業力牽引,因果不亡,遂演成三界輪迴的事實來。此為所作業力感報的一種規定;
(11)生:即受生。以現在所作之業為因,依因感果,必招來世受生,此即為未來受報的一種活動;
(12)老死:即老耄和死亡。諸根衰敗叫做老,身壞命終謂之死。有生就不能不死,四大和合的身軀自然從少到老,無常轉變必至於死,此即為未來受報的一種結果。
佛祖領悟十二因緣,是從最後的果“老死”往前倒推為最初之因“無明”。最後斬斷了無明。
既然跟斗雲是“移動十萬八千里”,有這個距離,那麼就是有限的。所以他永遠不可能翻出根本不再存在距離概念的佛祖的掌心。
那麼你要問了,佛祖把大聖壓在五行山下,是不是也是一種業,一種行為呢?
這個問題很有趣,我嘗試以我粗淺的知識說一下吧。
佛祖之所以是佛祖,是因為斬斷了十二因緣,斷絕慾望從而斷絕痛苦從而斷絕最根源的愚昧。
在這個過程中,他超越人,自然具備了無數的法術,但這些法術對於他來說,是毫無用處的。因為佛最終的目的緊緊就是超脫。
在此列舉一下十二因緣
(1)無明:就是不明,乃一切煩惱的總稱。於緣起性空無所明瞭,因而妄生一切執著,此謂“無明”;
(2)行:造作義,指一切行為,即依無明所造的善惡業;
(3)識:業識,此識隨業受報,為過去業力所驅,挾持所造善惡種子而來投胎;
(4)名色:名指心識,色指形體。由於一念愛染投入母體為名,成胎後為色。所謂心物和合而成胎,胎相初成叫做“名色”。
(5)六入:即“六根”。在母胎十個月的中間,由名色漸漸成長到六根完備,於出胎後對六塵境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
(6)觸:即接觸。根、塵和合而成觸。指出胎後六根與一切外境之接觸;
(7)受:即領受。根境相對於違順二種境界上,生起苦樂二種感覺謂之“受”,此即為對境所起的一種情緒;
(8)愛:即貪愛。對於五塵欲境,心生貪著,此即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9)取:即妄取,追取。遇喜歡之樂境則念念貪求,必盡心竭力以求得之而後已,遇所憎之苦境則念念厭離,必千方百計以圖舍之而後已,此即為愛染欲境的一種趨求。
(10)有:即業。即有因有果,由前際因(愛取),生後際果(生老死),業力牽引,因果不亡,遂演成三界輪迴的事實來。此為所作業力感報的一種規定;
(11)生:即受生。以現在所作之業為因,依因感果,必招來世受生,此即為未來受報的一種活動;
(12)老死:即老耄和死亡。諸根衰敗叫做老,身壞命終謂之死。有生就不能不死,四大和合的身軀自然從少到老,無常轉變必至於死,此即為未來受報的一種結果。
佛祖領悟十二因緣,是從最後的果“老死”往前倒推為最初之因“無明”。最後斬斷了無明。
既然跟斗雲是“移動十萬八千里”,有這個距離,那麼就是有限的。所以他永遠不可能翻出根本不再存在距離概念的佛祖的掌心。
那麼你要問了,佛祖把大聖壓在五行山下,是不是也是一種業,一種行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