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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據年終獎最新的規定:

    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這3年的緩刑期內,我們有許多可以籌劃的地方:具體看下面兩個經典案例

    大背景:

    小宇2019年工資薪金所得10萬元;三險一金1.3萬元;有一個孩子4歲,一個孩子2歲半,都在上托幼班,按照新個稅可以抵扣1.2萬元(因為一個沒有滿3週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2.4萬元(2000元×12月);住房租賃專項附加扣除1.8萬元(1500元×12月);假設他妻子都把扣除項給他,問以下2種情況下年終獎怎麼發才划算?

    二.場景1:老闆說年終獎發5萬

    選擇1、 取得年終獎,使用優惠政策,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1)工資薪金所得(綜合所得)繳納個稅:

    10萬元-(6+1.3+1.2+2.4+1.8)萬元=-2.7萬元,不需要繳納個稅

    (2)年終獎所得繳納個稅:

    先找稅率:5萬/12=4167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

    再計算年終獎所得繳納個稅:5萬*10%-210元=4790元

    (3)總共繳納個稅:

    0+4790元=4790元

    選擇2、取得年終獎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綜合所得)繳納個稅:

    10萬元+5萬元-(6+1.3+1.2+2.4+1.8)萬元=2.3萬元,適用稅率3%。

    再計算工資薪金所得(綜合所得)繳納個稅:2.3萬*3%=690元

    結論:取得年終獎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繳納個稅4790元;取得年終獎併入當年綜合所得繳納個稅690元,兩者繳納個稅相差4100元

    三.場景2:老闆說年終獎發10萬塊錢

    選擇1、取得年終獎,使用優惠政策,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1)工資薪金所得(綜合所得)繳納個稅:

    10萬元-(6+1.3+1.2+2.4+1.8)萬元=-2.7萬元,不需要繳納個稅

    (2)年終獎所得繳納個稅:

    先找稅率:10萬/12=8333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

    再計算年終獎所得繳納個稅:10萬*10%-210元=9790元

    (3)總共繳納個稅:

    0+9790元=9790元

    選擇2、取得年終獎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綜合所得)繳納個稅:

    10萬元+10萬元-(6+1.3+1.2+2.4+1.8)萬元=7.3萬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520;

    再計算工資薪金(綜合所得)繳納個稅:

    7.3萬*10%-2520=4780元

    選擇3、先選擇最低檔稅率部分年終獎3.6萬使用優惠政策,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1)年終獎所得繳納個稅:

    先找稅率:3.6萬/12=3000元,適用稅率3%;

    再計算年終獎所得繳納個稅:3.6萬*3%=1080元

    (2)剩餘10萬-3.6萬=6.4萬,併入工資薪金所得(綜合所得)繳納個稅:

    (10+6.4)萬元-(6+1.3+1.2+2.4+1.8)萬元=3.7萬元,

    繳納個稅:3.7萬元*10%-2520=1180元

    (3)總共繳納個稅:

    1080+1180元=2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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