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蕊蕊天天媽
-
2 # 卡丘不要皮
前幾天七中有幾個女孩子,上一屆的,來我們學校,逮到一個就問 你們六年級最調皮的是誰,我們要收拾她
然後被我們校長聽到了
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
3 # 一笑風雲過
我的答案會比較顛覆認知,但是我希望閱讀答案的人能夠平心靜氣。
從問題的根本上來講,暴力不是年齡的問題,不是性別的問題,不是教育的問題,也不是環境的問題,而是人本身的問題,只有深刻的認識到這一點,才能夠理解什麼是暴力。
暴力不僅僅是一種行為,同時也是一種心理狀態,而這種心理狀態在所有人當中普遍存在,因為暴力行為是被本能和情緒驅動的,缺少足夠理性的抑制,暴力行為就不可避免。在網際網路上經常能夠見到的噴子,現實生活裡經常發生的家暴,都是暴力的直觀表現。
暴力作為一種心理狀態,一般稱為攻擊性心理,這種心理狀態遠比實際的攻擊行為要複雜的多,儘量簡單描述的話,短期的攻擊性心理,一般表現為憤怒引起的失控,而長期積累的攻擊性心理,大多表現為不公導致的仇恨和收益所帶來的控制,失控的表現一般是不計後果,而仇恨和控制的表現,就是蓄意傷害。
而在青少年群體中出現的霸凌行為,更多的反映出仇恨和控制的心理狀態。
很多人都認為,孩子是最天真可愛的,怎麼會輕易的仇恨和想要控制別人呢?
這其實是成年人的一廂情願。
中國有句古話,叫三歲看大,七歲看老,三歲能看出來一個孩子長大以後是什麼性格,七歲就能看出來孩子到老的做派,這句話是非常具有科學性的,現代兒童發展心理學的研究表明,2到3歲是孩子性格形成的關鍵時期,在這個時期缺乏正確的引導,很容易成年後出現性格缺陷,如果在2-3歲這個階段遭遇嚴重的虐待或者傷害,人格扭曲就幾乎不可避免。而3到6歲是行為習慣形成的關鍵時期,這個階段孩子模仿和學習的能力快速發展,更重要的是,會形成與攻擊性行為密切相關的一種心理,那就是罪惡感。
罪惡感的缺失,是產生攻擊性行為的內在土壤,與憤怒相比,隨著年齡增長和大腦發育,失控的情況會顯著減少,六歲以下的孩子往往在要求得不到滿足時嚎啕大哭,滿地打滾,這就是憤怒導致的失控表現,並且這種行為本身就帶有攻擊性,其目的在於使成年人感到難堪,從而滿足其要求,而我們往往無法正確認識到這種行為的性質,將其視為一種正常現象,這是非常危險的,如果孩子不會因為不理智的行為而產生罪惡感,那麼在成長的過程中,不理智的行為就會不斷出現,而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攻擊性行為。
而對於孩子的不理智行為,大多數家長採取懲罰的行為,用指責,辱罵甚至體罰的行為予以糾正,這無異於雪上加霜,因為這些行為的實質也是攻擊,雖然看上去孩子的不理智行為得到了抑制,但更可怕的是孩子會發現攻擊性行為所帶來的巨大收益,那就是幫助實現某種目的,從而使攻擊性行為變成一種習慣性的工具,去實現報復和控制。
對於孩子來說,報復和控制往往使他們獲得心理上的極大滿足,從而從中感受到樂趣,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孩子會喜歡霸凌他人,並且對方受到越大的傷害,其心理就能獲得更大的滿足,毫無疑問,與不理智的失控相比,這是更為惡毒的惡魔之心,也正是這種惡毒,使一個未成年人也會下手如此狠辣,折磨他人並從中取樂,已經喪失了最基本的人性。
而從南寧事件裡我們看到,打人是因債務糾紛所引起的,其直接反映出來打人者的心理狀態就是控制,透過持續的毆打行為,馴服他人,確立權威,我們在影片中看到,打人者面帶微笑,並且不斷透過語言刺激受害者,可見她在3-6歲之間的心理建設一定是失敗的,而錯過了這個時期,負罪感的缺失會影響她的一生,不得不說,這是一個極大的悲劇。
而目前事實也已被公安機關查明,與校園無關,所以諸多熱愛標題黨的媒體,也應當從中吸取教訓,事實不清,不可以盲目定性,媒體的強大宣傳力和不負責任的態度相結合,足以誤導群眾,煽動憤怒情緒,不要忘記,無法消散的憤怒,終將變成仇恨。
-
4 # 土逗公社
走不出的青春夢魘:校園欺凌受害者調查報告
2015年,隨著臨沂校園欺凌事件、連雲港校園欺凌事件、永新校園欺凌事件的接連曝光,校園欺凌逐漸受到社會的關注。然而,媒體與學界探討的焦點集中於施暴原因與解決措施,鮮有對受害者長期身心健康的關注。
校園欺凌的形成和演化是漫長的,對於受害者身心的影響也是持久的。作為調查者不應只以單純的同情的眼光去看待受害者的境遇,更需要以切實的理論為支撐,深入探討問題產生的原因,為推動問題的改善提供依據。本調查小組透過對全國26個省市校園欺凌受害者的回訪,瞭解事件過程、處理方式以及該事件對受害者的長期影響;其次,透過對相關專家及援助機構的訪問,對校方、家長處理方式的問題和援助機制的漏洞進行了探討;同時,借鑑國外的校園欺凌援助機制與中國其他研究成果,為校園欺凌事件的緩解提出建議。
本調查旨在引導人們重視校園欺凌給受害者帶來的嚴峻後果,使政府、學校及家庭加強針對校園欺凌的干預工作,呼籲社會各界參與對這一群體的援助,併為其他與校園欺凌相關的研究提供借鑑。
本次調查以問卷法和訪談法為主,問卷以校園欺凌的受害者為發放物件,共計收回88份有效問卷,受害者涉及北京、廣東、四川、江蘇等26個省、直轄市、自治區,覆蓋全國大部分地區。其樣本挑選不涉及主觀選擇,故在一定程度上能真實反映校園欺凌受害者的狀況。此外,筆者選取了八名有代表性的受害者進行了深度深訪。
受訪者中,女性佔60.23%,男性佔39.77%。受訪者年齡主要集中於18歲-25歲,佔比73.86%,表明受害者多已離開校園欺凌多發的中學校園,正就讀大學或已步入社會。從問卷給出的資料來看,校園欺凌事件發生時,一半以上的受訪者就讀於初中,佔到總人數的57.95%,這一點與其他研究結果相接近。52.27%的受訪者遭受欺凌至今已有5-10年的時間,18.18%的受訪者是在10-15年前遭受欺凌,在這樣的情況下,受訪者的現狀如何便成為了更加值得關注的問題。
調查發現
1.施暴方多為群體,近七成受害者遭受過身體傷害
在事件施暴者的調查上,81.82%的受害者表示施暴方為群體,18.18%的受害者表示施暴方為個人(見圖1)。根據群體效應中的增力作用(即“1+1+1>3”),群體引發的校園欺凌事件危險性遠大於個體之和,受害者所受欺凌程度也隨之增強。在本次社會調查中超過八成的受害者表示施暴方為群體,欺凌程度可見一斑。
圖1 施暴者型別
在校園欺凌中,精神暴力和身體暴力是最為普遍的形式。從資料來看,超過九成的受害者都曾在校園裡遭受過同學的辱罵、諷刺、挖苦、孤立、冷漠、威脅、恐嚇等精神暴力,近七成受害者遭受過身體傷害(主要表現為打、踢、踏、踩、掐、擰、推、煽耳光、扯頭髮、燙、燒等),更有受害者被潑尿,臉上被塗抹精液(見個案1)。(圖2)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暴力在調查中的比例高達94.32%,這意味著絕大部分校園欺凌的受害者都遭受過不同程度的精神傷害,這種欺凌形式隱蔽性強但危害性大,因此往往無法得到外界(老師、家長、媒體等)重視,若得不到及時解決,對受害者的傷害會日益加深。同時,64.77%的受訪者表明自己遭受過兩種以上的欺凌,其中54.55%的受訪者同時遭受精神暴力與身體暴力。由此可見,在本次調查中,大多數受訪者遭受的欺凌事件具有形式上的多樣性,且身體暴力行為多伴隨精神暴力行為發生。更嚴峻的是,半數以上的受害者曾遭受反覆的、長時間的欺凌(圖3)。
圖2 施暴型別圖3 欺凌時長
個案1
男生S:同學把精液抹我的臉上,每晚輪流打我
上六年級的時候,S進了當地最好的寄宿學校,而他一生的噩夢,也始於這裡。那時候,班上的男生流行一種在宿舍進行的“攻守”遊戲,生性乖巧的S一直敬而遠之,卻萬萬沒想到某一天他也被迫捲入其中,難以逃脫。那天晚上,他的室友想盡辦法爬上了他在的上鋪,將手伸進他的內褲,直到精液從他身體裡流出,然後將液體抹在他的臉上。S拼命反抗,而旁觀者只是更加放肆地哈哈大笑。從那以後室友每天約好輪流來,他們將他的衣服脫光,用衣架狠狠抽他,用腳踩他的臉,吐口水在他的身上……最後甚至將遊戲升級:“他們串通好積攢了一週的尿液放在一個盆裡,一人躲在廁所,等我進廁所一下子把整個盆傾倒過來。”
直到如今,S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熬過那段日子的,對他來說,只有羞恥感,疼痛感和流不完的淚。
出於恐懼,S不敢將這件事告訴老師:“總覺得告密了會被整得更慘,我還一廂情願地認為室友的成績比我好,老師不會相信我的話,後來證明這不是一廂情願。”他不願將此事告訴家人,因為生長於單親家庭的他不想讓唯一的母親擔心;他沒想過告訴朋友,因為這樣的環境裡,同學都是事件的旁觀者。於是,幼小的他只能默默承擔這一切。
他變得沉默寡言了。他很少交朋友,因為害怕失去;他想得到愛,但總覺得會被傷害;他經常失眠,經常沒辦法控制自己的情緒,經常跟母親吵架。他也曾兩次嘗試自殺,但每次尋死的時候都被突然浮現的母親的臉拉了回來。
事件發生的原因也呈現出複雜性(圖4)。事件原因的不清晰使事件的後續處理變得十分複雜,而不到位的處理方式往往令受害者遭受二次傷害。
圖4 受欺凌原因
2.半數以上受害者向老師/家長報告後無果,被迫獨自忍受。
在事件發生後,大多數受害者都曾在事件發生後默默忍受,因而筆者針對這一群體做了進一步的資料分析。分析發現,在這60人中,僅有23人是未採取任何措施,從始至終忍氣吞聲,而剩下的37人全部是向老師/家長報告後無果,最終不得不獨自忍受。因而,老師(校方)與家長在此事件上的處理方式,成為了值得探討的問題。
圖5 受害者的處理方式
從受害者的作答來看,家長的處理方式呈現三種傾向,第一類家長“不作為”,即“認為受害者無病呻吟”“反應淡漠”“息事寧人”,佔到35.23%,第二類家長“有作為”,方式通常為“直接找到施暴者解決”“協同校方解決”或“以暴制暴”,這類家長佔到了32.95%。第三類家長則毫不知情,未能處理(見圖6)。那麼,積極採取措施的家長,又將如何與校方合作解決問題呢?
圖6 家長的處理方式
我們進一步詢問了受害者關於老師(校方)對該事件的處理方式,排名前三位的選項依次為“認為一個巴掌拍不響,受害者也有責任,不深加追究”“沒有處理”與“息事寧人。僅有17.05%的受害者表示老師(校方)曾採取懲罰措施(見圖7)。
圖7 老師的處理方式
為了瞭解受害者是否曾尋求其他渠道(如法律、心理)的幫助,我們設定了相關問題。結果顯示,63.63%的受害者未曾尋求過心理諮詢師的幫助(圖8),93.18%的受害者未曾尋求警方或法律的幫助。
圖8 受訪者尋求心理諮詢師幫助情況
綜合以上結果來看,受害者對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不甚妥當。
3.近一半受害者受到過一定程度的身體傷害,有受害者曾四次自殺
校園欺凌事件傷害程度的調查結果顯示,所有受害者都在事件中受到過不同程度的身體或心理傷害。其中近一半的受害者受到過一定程度的身體傷害。
值得關注的是,並非所有身體傷害都是施暴者直接造成的,受害者因該事件而產生的生活狀態變化、以及心理傷害導致的自殘等隱性暴力行為,同樣可能對受害者造成身體傷害,甚至對長期的身體健康造成負面影響。在本次調查中,有15.91%的受害者認為校園欺凌事件對其長期的身體健康造成了負面影響,醫院檢查結果包括輕微哮喘、心律不齊、神經衰弱等。更有一位受害者表示曾四次自殺未遂,其中一次接受腕部縫合,三次接受洗胃透析,並留下了植物神經紊亂的後遺症。
個案2
女生Y:被欺凌後,父母、學校置之不理,多次試圖自殺
小學三年級時,Y從普通學校轉到一所貴族學校,因為家庭背景稍差而遭受同學欺凌。“我被一群男生推下樓梯,根本不知道是誰推的,只記得一群男生抱著臂在樓梯上對著我得意地嘲笑。”Y表示,由於是一群男生,她當時想反抗都不知道對著誰,最後只能以自己哭著離開為結束。從那以後,施暴群體長期對她施加身體暴力與精神暴力,她被推下樓梯、被推搡、被群毆、被迫跳進廁所便池、被語言攻擊、被集體嘲笑……這種情況從小學三年級一直持續到高三。
Y曾經嘗試處理該事件,但當她向老師求助時,換來的卻是嘲諷:“老師只一直說我活該,還說‘忍不了就自己退學唄’‘不開除你算是給你臉了’之類的話。”Y將欺凌事件告訴家長,父母給老師打電話但老師不予理解,便不了了之。因為求助無果,欺凌的事態加速惡化:“我被所有人極其嚴重地欺負,因為大家知道‘欺負XXX沒有後果 她媽根本不向著她’”此後Y便再也沒有向他人尋求過幫助,只是默默忍受欺凌帶來的痛楚。
遭受欺凌後,Y形成了孤僻的性格。她不相信任何人,也沒有安全感,直至被診斷為重度抑鬱症。受病魔困擾的她總是沒有任何理由地想死,曾自殺多次但沒有成功,自殘現象非常嚴重:“腿上是滿滿的刀疤,胳膊上嚴重時有超過500條刀疤。”直到現在,Y做噩夢時還是會反覆回閃當年受欺負的畫面,揮之不去。
過去的經歷也讓Y的人際交往受到了很大的阻礙。她與父母的感情淡漠,除非是必要的情況,基本不與他們聯絡;她至今都沒有一個朋友,在學校的每一天都是行屍走肉,因為沒有人會關心她。問及正常生活發生了怎樣的變化時,Y說道:“我其實不知道正常的學生生活應該是什麼樣的,所以不能回答這個問題。”
4.三分之一受害者被確診患有心理疾病,長期服用抗抑鬱藥物
有學界研究表明,心理傷害對人的影響遠大於生理傷害。筆者調查資料結果表明校園欺凌事件對受害者都產生了一定的心理影響,將近一半的受訪者至今仍舊受到消極的心理影響,有部分受訪者受到的影響較為嚴重。
該部分的題目設計採用了李克特量表(很不符合、不太符合、一般、比較符合、非常符合,分別對應為1-5分),在心理狀況方面共有11個題項,題意以校園欺凌帶來的消極影響為正向,反意題項為逆向。計算後的總分,作為受訪者心理狀況的依據。量表總分在“一般”(3×11=33)右側的樣本數佔到一半,且數值集中於36-44,表明一半的受訪者至今仍舊受到消極的心理影響,有部分受訪者受到的影響較為嚴重。
表1是各題統計結果,現作分析如下:首先,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是多數受害者遭受欺凌後的主要心理危機,症狀持續至今。54.6%的受害者有較嚴重的迴避症狀,他們會刻意迴避有關校園欺凌事件的場合,試圖從生理和情感上遠離創傷;46.6%的受害者闖入症狀顯著,校園欺凌事件的回憶在其腦海中不斷出現,對思想和情緒造成困擾;45.5%的受害者存在明顯的高警覺症狀,他們對外界的刺激表現出超過常人的敏感。
表1 校園欺凌對受害者心理健康的影響 李克特量表
其次,校園欺凌事件發生至今,自卑、抑鬱、恐慌等情緒仍舊伴隨著部分受害者。自卑情緒的均值為3.15,表明多數受訪者仍因該事件而否定自我價值;抑鬱情緒均值為3.11,嚴重者發展為抑鬱症。
此外,筆者進一步統計了受害者的心理疾病狀況(圖9)。32.95%的受害者在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後被確診患有心理疾病,卻僅有不到四成的受害者曾對心理問題進行過諮詢,可見,部分受害者沒有得到過即時科學的治療,甚至可能對疾病毫不知情。
圖9 受害者心理疾病狀況
(私密資訊已做處理)
5.被欺凌後受害者應對危險能力增強,部分受害者變得以暴制暴
校園欺凌事件對受害者個人發展的長期影響則呈現出複雜性。從資料總體來講,校園欺凌事件對受害者個人發展的消極影響較小。但是透過進一步檢視樣本,筆者發現,大部分受害者仍舊在2-7個問題中出現了極端消極的回答。
表2 校園欺凌對受害者個人發展的影響 李克特量表
圖10 受害者個人發展影響量表分佈圖
受害者個人發展受到的消極影響主要集中在學業事業方面。48.9%的受害者從遭受欺凌至今,對重要活動的參與感明顯降低,這可能令他們喪失學業或事業上的重要機會;39.8%的受害者學習成績明顯下降,是由於害怕遭受欺凌而逃學,或受欺凌困擾而無法專心於學業所致;31.8%的受害者表示,事件發生至今,他們無法集中注意力。
其次,人際交往方面,他人對待校園欺凌事件的態度影響受害者的感情。一半以上的受害者因親人對校園欺凌事件處理不當而疏遠了與他們的感情,此外,有三成受害者因校園欺凌事件而與朋友感情疏遠;超過二成受害者至今無法正常戀愛。
結果同樣呈現出一些積極因素,多數受害者在事件發生後逐漸擁有正面力量。近半數的受害者表示他們比以往更加勤奮努力,以求在校園受挫後重拾自身價值,自身應對危險和不幸的能力普遍增強。
透過調查發現在欺凌事件發生後,受害者的價值觀念發生了較大變化。量表總分在“一般”(3×11=33)右側的樣本數佔到四成左右,這是由於三道積極向題目拉低整體分值,事實上大部分消極向題目的平均分值都處於較高位置,即,雖然大部分受害者有應對問題的積極力量,但仍然不可避免地因校園欺凌事件產生較為嚴重的價值觀變化。
表3 校園欺凌對受害者價值觀念的影響 李克特量表
圖11 受害者價值觀念影響量表分佈圖
從欺凌事件發生至今,高達78.4%的受害者因欺凌事件而對校園安全產生懷疑,51.1%的受害者認為社會黑暗,用惡意去揣測他人的受害者佔44.3%。
其次,以暴制暴的觀念在受害者心中形成,甚至付諸於行動(例如個案3中的女生C)。第3題的均值為3.22,即受害者整體傾向於“應當用暴力制服暴力”;同時,有超過四成的受害者在欺凌事件發生後,採取過以暴制暴的行為。
最後,校園欺凌事件也引發大量受害者重新衡量自己的生活。64.8%的受害者從事件發生至今,對人生有新的思考,並發現新生活方式的可能性。有55.7%的受害者因此而更加珍惜自己身邊的人,有44.3%的受害者能保持積極的生活態度,並對未來充滿信心。
個案3
女生C:被欺凌後,瘦弱的我變得比他們更狠
13歲那年,在父母的安排下,從小在城市長大的C突然轉學到縣城,這個衣著時尚、成績出色的“城裡人”遭到了新同學的排斥,從最初被孤立,到後來被扔書、被掀桌子、被毆打,狀況日趨嚴重:“班裡有個女同學A,去告訴另外一個同學B,謊稱我說B的壞話,B就當著全班的面,把我打了。”這是C第一次遭遇校園欺凌,心中不知所措,非常害怕。父母聽說此事後,瞞著她找到施暴者,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儘管如此,她的父母依舊堅持讓C留在縣城讀書,在C的再三央求下,她才轉學回了城市。
回到城市的C,並沒有就此擺脫校園欺凌的困擾。但是有了之前的“經驗”,瘦小的C不再選擇忍氣吞聲:“我對於這種事情的解決辦法就是,把她拖到校外,打了一頓。還手,絕不手軟。”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三年以後,母親再次把C送回縣城,她又一次跌入校園欺凌的深淵。那時年級上有位很混的男生直接提出想和C發生性關係,遭到C的拒絕。半個月後,他找了外校的20多名男生女生,在C下晚自習回家的路上,將其堵在巷子裡毆打。C心中積累的憤恨爆發了,她揪住其中的一個女生使勁打:“當時身上都是淤青,很害怕。但是完全感覺不到疼,只想把他們都殺了,心裡怨氣很重。”
與三年前相似的校園欺凌事件,換來了同樣的處理方式。C的表姐是縣城裡的“大姐大”,她找到其中四位施暴者,將他們關在房間裡打了一頓,C卻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妥:“那些都是他們自找的。”之後C的父母罵她,指責她一天到晚就會惹事;C的學校則對此事不聞不問。
對C來說,那是一段尖叫哭泣的日子,直到現在,校園欺凌的陰影都無法散去。後來的她患了抑鬱症,有自殘行為,曾經尋找心理醫生卻幾乎沒有效果。她有過朋友,但無法付出真心。很久以後,當C再次回到縣城,在街上遇見曾經冷眼旁觀的同學,對方熱情地向她打招呼,C卻本能地滿懷厭惡,扭頭走開。對她來說,縣城裡的一切都是黑暗的,她憎恨那個地方,永遠無法接受那裡的一切。
這一切的一切在C的心中埋下了暴力的種子,從那以後,她放學回家會帶刀;再面對欺凌她會毫不猶豫地還手;見到別人受欺負,她會用暴力手段拔刀相助。瘦瘦小小的C,卻不再怕以暴制暴時會處於劣勢:“因為我比他們更狠。”
總結
從以上的調查可以看出,校園欺凌受害者在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個人發展、價值觀念方面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消極影響。儘管他們中的大多數個人力量不斷增強,但仍舊難以化解校園欺凌帶來的傷害,並持續至今。透過調查、深訪與文獻查閱,筆者發現問題主要出在以下幾個方面:
透過與受害者的交流我們發現,多數受害者性格都比較軟弱內向,心理建設能力較差,同時對事件的解決方式缺乏瞭解和自信,受害情緒積壓帶來更多的心理問題產生。
在事件初期,家長對受害者關注不足,未能及時發現遭受欺凌的跡象,錯過了事件處理的最佳時機。事件處理時,部分受害者家長處理不當加速了欺凌事件的惡化,另外,有部分家長用以暴制暴來解決事件,成為反面教材。
一,教育局等上級機關缺乏有效引導,大多空談指示性精神,缺乏相關實際處理規定;二,校方對於聲譽的保護,選擇壓制相關事件,避免訊息流出,從而不予處理;三,唯分數至上的教學理念,忽視學生道德教育,使得校方有時在校園欺凌處理上偏袒成績優異者;四,部分老師缺乏責任心和對學生足夠的關愛,放任欺凌事件發生。
目前中國與校園欺凌相關的法規均迴避“校園欺凌”“校園暴力”的概念。另一方面,中國法規中還存在將其事故化的問題,“事故”是“意外的損失或災禍”,而校園欺凌事件是一種“故意侵害行為”,兩者存在著顯著差異。這種事故化的方式,會掩飾校園欺凌事件的嚴重性,不利於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
目前心理諮詢室在中國學校中普及率較高,但教師資歷不足,甚至有些心理諮詢室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而設定,在學生的生活中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
學校的心理諮詢室效果不大,其他心理援助機構的現狀同樣不樂觀。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服務中心雖對校園欺凌受害者提供幫助,但物件侷限於涉訴的受害者群體,忽略了佔大多數的未上訴的受害者。另外該機構提供只能提供諮詢期內的援助,無法對受害者進行長期的關注。其他與校園欺凌相關的公益活動多由社群組織舉辦,目前國內尚未有完善的反校園欺凌公益組織。
建議
任何暴力行為的產生其原因都不是簡單的某種心理,暴力是由社會、家庭、個體心理行為、經濟、政治、文化、媒體宣傳等多方面共同塑造的,解決青少年暴力的方式也因從多角度入手。因此,在調查中,筆者收集了來自校園欺凌受害者、心理專家與法律專家的建議,並參考國內的相關研究成果,最終提出政府、社會、學校、家庭四個方面的建議。
政府
1.完善現有的校園安全管理辦法,頒佈針對校園欺凌的法律
2.建立校園安全管理專門機構,設立反校園欺凌專項資金
社會
2.對電影、電視、網路遊戲實行分級制度
3.呼籲建立反校園欺凌的民間公益組織
學校
1.加強生活技能教育和法制教育
2.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服務體系
3.建立完善的校園欺凌干預機制
家庭
1.為孩子樹立良好的榜樣,避免暴力行為
2.重視對孩子的底線教育和品格教育
3.事發後給予孩子心理支援,並積極配合校方解決問題
作者單位: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學院
-
5 # 然後咫尺
對於校園暴力,還是什麼的其他暴力,我認為,最可怕的永遠不是施暴者多麼肆無忌憚,多麼狂妄為所欲為,而是被打者就一直那麼默默得忍受著,挨著打,完全沒有牴觸和反抗,甚至都不會逃跑或者大聲呼救,這是潛意識裡的服從,在日常生活中由於缺乏主見或者總是逆來順受而潛移默化的產生了~性(這個詞太難聽,~代過)。這真的很可怕,思想的牢籠比真實的牢籠可怕多了,就比如一隻小象自幼被拴在一根細繩上,此時的它由於瘦小無法掙脫,在經歷了一次次失敗後,它終於放棄,縱使長大後有了足夠強大的力量,也沒有勇氣再去嘗試掙脫,而被人類所奴役,大象是可悲的,但這種思想上的束縛又是多麼的可怕,我想說的是人就應該永遠保持著自己銳利的勢頭,縱使人生中次次的失敗會打磨掉我們的銳氣,但想不想重新磨得尖銳,這取決於我們自己的態度。回到校園暴力問題,一句話,不姑息,不縱容,學生們要有保護自己的意識,自己都保護不了了,還在乎那麼多人際關係幹什麼!遇到校園暴力,想盡一切辦法保護自己,這其中不排除跟施暴者玩命的反擊,有了這一次,他們就知道厲害了。其實校園暴力,被打者也多是性格內向羞澀,朋友圈子小,又很重視跟朋友圈子大的“大哥大姐”們的友誼,有了這樣的心態,也就會有打者們一次又一次地對施暴者逆來順受,最終當被打者實在忍受不了想要反擊時,就會受到施暴者們們大的暴力。所以我不想廢話了,簡單明瞭的表明我的態度,遇到暴力,躲不過,就玩命跟他幹,咱這是正方防衛,事後一定報警!
回覆列表
和家庭環境有關,另網路絡傳播的資訊也有關係。家庭因素和環境因素,應該是家人或者身邊的人,有這樣的暴力事件發生,而且可能很多次了,讓她們潛意識裡覺得這樣並沒有什麼,很正常,甚至很厲害,很酷。網路傳播方面,家長應該監督,同時,在孩子在的時候,不觀看不良影片,討論的時候,也要考慮到孩子的思維,客觀而不激烈的去描述,更不能因為個人原因而刻意說得含含糊糊,引入帶入自己的個人不正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