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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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月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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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如僧律師
表面上是"子債父償",實際上不是,因為賠償的範圍僅限於劉振華父母從劉振華處繼承的遺產。
這意味著,假設法院判賠62萬,如果從劉振華處繼承的遺產才50萬的話,多出來的那12萬,劉振華父母是沒有賠償義務的。
父債子還,那是古代;現在,父債子還、子債父還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夫債婦還、婦債夫還,符合一定條件的話,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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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勝利屬於人民
有道德有良心的人,欠了別人的帳,無論是子帳父還,還是父帳子還都應該還。因為失去一條活生生的生命,怎能用金錢來衡量?如果不還也行,同樣把他家的子女殺死一個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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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黃佳博律師
這個新聞讓人想起那麼一句古話:父債子還,子債父償。 實際上,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這個規則現在已經行不通了。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兒子去世,生前所欠債款,父母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是不需要替兒子還債的:
1.沒有繼承兒子遺產。按照中國法律規定,繼承遺產除了繼承財產以外,也隨之繼承債務,繼承者需要在所繼承財產的範圍內償還債務。本案施害方劉振華死後,女方父母起訴,法院判處劉振華父母賠償也是由於他們繼承了劉的遺產,需要在繼承的範圍內進行賠償。
2.不是合同擔保人。合同擔保人與債務人同樣有責任,當債務人逾期無法償還債務人,債權人有權利要求擔保人替債務人還債。如果兒子在借錢的時候,父母為其做擔保,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幫兒子還錢。
3.沒有使用債款。債務人與家人未在一起生活或者說債務人沒有將借款用於支援共同生活或經營所需,那麼即使是家人也沒有償還的責任。反之,則需要賠償。
同樣地,如果父母負債,滿足上述三個條件,在法律上兒子也不需要還債,但是,基於道德,我想還是多少要還地。
不要用這種不負責任的標題帶節奏好不好?什麼時候讓父償了?明明法院判決的是用子的遺產償還,為父的還轉移財產,不願意給受害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