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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武全粥

    除了廣州隊水塔之外,全都是解約離隊。呃,好像還有個金玫哉,沒公佈是怎麼轉會的,不清楚。

    解約過程不得而知,雙方坐下來不會心平氣和,當然也不會劍拔弩張。各自爭取最大利益不用多說。

    期間誰做出的退讓更大?看看他們出走之後的說辭便可猜到一二。言辭激烈者有個前富力的荷甲球員。說話損到腸子眼裡的阿根廷聯賽球員亦有之。

    教練有卡馬喬,曼薩諾為代表的下課索賠。

    球員就太多太多的合同糾紛,國際足聯每年不處理幾個來自中超的仲裁。無一例外皆是外來人口勝訴。

    說明咱們籤的合同有缺陷,甚至會被人家恥笑的業餘。

    為何歐洲這樣的事很少?花大價錢買來,給個大合同,掙了大錢,踢兩年就想走。有的方式:解約,連轉會費都不想讓俱樂部得點兒!狠不狠?

    歐洲球隊,對於當打之年球員的合同基本卡在3年這個時間。5年長約不是沒有,基本都是未來不可限量的年輕球員,並且規定的違約金足可讓其他球隊不能挖角。

    想要留下的,基本會提前一年半談續約。球員有意願留沒得說,不想留或者滿足不了球員續約的條件,這個球員立馬就會出現在球隊掛牌出售的名單之內。這期間球員不會被壓縮上場時間,因為球隊想要賣個好價錢。

    不想留的球員會在合同期內通知其不在球隊陣容,可以自行尋找下家。因為這個球員不好賣,所以才這樣。球員賴著不走怎麼辦?有很多方法擠兌,比如封存他的更衣箱,不讓其訓練。本人還得隨叫隨到,因為這個時候球隊按時發給工資!這也是職場,這個時期球員的日子也不好過。所以基本都走了,或者接受球隊的解約。

    需要明白,尋求解約基本都是俱樂部首先提出,並非球員。

    只有在中超,外援才會這麼肆無忌憚。因為合同對於他們太有利!

    記得今年初,泰山隊因為一個外籍助教的官司而被處罰失去亞冠資格。當時,國際足聯的仲裁結果是賠付。事件前後因果泰山隊佔理卻為何輸掉官司,不是合同的漏洞會輸嗎?剛剛討論了幾句格德斯解約的問題,就被泰山隊球迷嗆聲。咱就問:事情處理的乾脆快,至於到如今解約的地步嗎?今年別提了,去年賣不出?前面賣不出?想要賣就能賣,咱講人情,人家講合同滴!說的好像都有道理,各個俱樂部走了外援彷彿都一肚子苦水,其實這就是不職業造成的!承不承認都是,因為大把的錢順水飄走。

    我不針對俱樂部,因為幾乎所有的俱樂部都存在這樣的現象,或多或少。

    只是奇怪,為何會有俱樂部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這樣的錯誤?

    難道,聘請足球領域的專業律師很難,薪資很高嗎?歐洲俱樂部的簽約細節真的挺難學到精髓嗎?很多投資外國俱樂部的中國老闆,管理者仍然是外華人為主,難道不能諮詢一下嗎?興許不能,但以華人的聰明好學,想要搞懂,搞好,搞精必定能夠做到。

    話不多說,吃虧的還在心情不好的時刻,別招人煩……

    這些球員代表了難以想象的鉅額的歐元!
  • 2 # 煙臺我是大蔥123

    如今大量中超俱樂部經營困難,只要球員願意放棄剩餘薪金我想很多球隊都會放人,還想要轉會費我想很多球隊都不會去想這個問題,畢竟能送走就送走省了工資錢了!

  • 3 # 重要事說叄點

    現在中超這麼多大牌外援出走,其實也是事出有因的,因為大牌外援出走,那麼就反映了中超球隊現在這個財政狀況普遍不佳,甚至於現在很多隊隨時都有解散的可能性,能把外援清理出去,省了很多的這些薪酬空間,對中超球隊來說,那麼這個生存壓力就可以降低一點。

    另外最重要的是,今年不是俱樂部的聯賽年,而是國家隊參加40強賽、12強賽的一年,中國足協全部的重心都轉移到國家隊上了,對於這個聯賽並不上心,聯賽要怎麼踢也就隨便了,只要湊個數能夠完成22輪,對得起轉播商,贊助商,也就是交代了。

    基於以上的兩個主要原因,那麼這些大牌外援要走也就走了,反正他們願意走,那也就是這樣,如果你說走還要讓人家掏什麼轉會費,那就沒有這個俱樂部願意吸收他們,所以轉會費這些事情就不用說了,當初籤合約應該是沒有什麼大問題的,只是計劃不如變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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